每个绝对权力控制的地方都是正义的沦陷区
杨 涛
在举报辽宁省抚顺市原市委书记周银校之后,而被通缉、逮捕、关押、审判的女开发商于瑾被判决无罪。但她还是在在监牢里度过了509天,她被冻结的房产和房产内的物品,大部分都被法院拍卖,其余则不知所踪,她的一辆车,至今仍然被扣押在抚顺市顺城区公安局。于瑾说,(有关部门)现在知道错了,那当初怎么整得那么厉害,“连孩子上学都上不成了,这样的处理谁受得了,究竟有没有人要对我的错误判决负责?”(《中国青年报》7月28日)
像前不久打击报复举报人李国福的原阜阳市颍泉区委书记张治安被终止阜阳市人大代表资格、参与打击报复的原颍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成被批准辞去检察长职务一样,抚顺市原市委书记周银校也已经被查处,至此,抚顺市和颍泉区的天空开始又见艳阳天。但是,我们并不能保证举报其他地方主要领导人的举报人仍然会有一个艳阳天,也不能保证抚顺市、颍泉区的天空对于其他举报人来说都一直会是艳阳天。因为,在每一个绝对权力控制之下的地方,都是举报人的沦陷区。
事实上,在地方,想要举报地方党政主要领导人,简直就是将自己架在火上烤,往深渊里推。不要说举报地方主要领导人的信件,往往转回到官员自己手中,而且,更为重要的是,由于地方公安、检察、法院的人财物都控制在地方党政手中,检察、法院不但成为不了对地方主要党政主要领导人进行监督、制约的机关,反而往往沦为他们打击迫害举报人的工具。像张治安一样,他利用地方检察院来对举报人李国福进行刑事追诉,最后李国福离奇死亡,举报成为了一场炼狱,整个颍泉区对于举报人李国福及其家属来说,就是正义的沦陷区;原河南省卢氏县县委书记杜保乾为报复、陷害举报人张文秀,派公安人员赴北京抓捕到中纪委告状的张文秀,并指示公安人员欺骗北京警方,称张文秀“是到北京搞爆炸的”。这次,举报人于瑾的遭遇再次为“绝对权力控制之下的地方,都是举报人的沦陷区”增加了铁证,辽宁省纪委一位熟知于瑾案情的人士告诉记者,于瑾的案情说明,于瑾的遭遇确实与举报了市委书记有关,“有关司法部门遭到了人为因素的干扰”。
告倒张治安、周银校之流,对于李国福的家属、于瑾来说,可能是一个福音,但是,仅仅依靠查处他们来使得举报人避免牢狱之灾,对于众多的正在进行举报的和将来要进行举报的人却并不是一个福音。因为,并不是每一个举报人都能像李国福的家属、于瑾一样“幸运”,能得到上级领导或者媒体的重视,能使这些地方党政领导人的罪恶大白于天下,那么,他们就可能还得进行无休止地告状,必然忍受党政领导人加之于身的无妄牢狱。
甚至,就是我们下大力气就制订一部完备的《举报人保护法》,我们也根本无法给那些举报地方党政主要领导人的举报人以艳阳天,让他们摆脱沦陷区的梦魇。因为,“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制定后要公安、检察、法院去执法、司法,如果这些权力都被地方党政领导人所控制,那些,任何完备的法律都只是废纸一张,保障举报人权益的法律如果不与制度的改革相配套,就根本无法不能避免“权力导致腐败, 绝对的权力绝对导致腐败”,“ 任何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都要到边界时才停止”现象的发生。
在共和国的蓝天下,为了不再让正义 沦陷,举报人不再生活在沦陷区,我们真诚希望能大力推进制度改革,分解绝对权力,完善制衡、监督权力的机制,消解绝对权力之毒。
说的对
公检法都统一在政法委书记的领导下,这样的制度下司法有什么公平公正可言。
还是那句老话:好制度是鬼变成人,坏制度是人变成鬼。该变革了。局面不可收拾时再变革已晚了。
这种“沦陷区”在中国遍地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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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好,但现在的县委书记、市委书记哪个在自己的地盘上不象太上皇一样,骄横跋扈,为所欲为!
谁是国家的主人?这个问题不搞清楚,是不行的.谁在行使主人的权力?
这个制度不从根本进行改革,中国不可能继续发展下去,不可能成为有良好声誉的国家,不可能真正自豪地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日月昭昭 乾坤朗朗 德行天地
国家是人民的还是政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