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临近奥运,有关今天发生在喀什的袭警惨案的新闻被官方传媒做了刻意的压缩。但从仅有的一些新闻资料我们依然可以清晰地发现“东突”组织策划和实施恐怖袭击活动的策略发生了两大重要的新变化。
首先是在袭击对象的选择上更有针对性。
尽管历史上也有“东突”组织袭击派出所和地方政府的先例,但是如此大杀伤面的袭击最具国家强制力象征的武警部队的活动恐怕还是建国以后的第一次。这种转变的目的很明显:一是以最强硬的姿态向中国政府宣战,在国际上制造最大的新闻效应,从而争取更大的国际关注获得最大的政治效应;二是争取那些在思想上拥护、在感情上同情“东突”组织的普通民众的更大支持。因为,以往诸如公交车爆炸之类的恐怖袭击手段具有某种“反全民性”,不太容易获得国内部分民众和某些国际势力的支持和认可。
其次是在袭击方式的选择上更加极端化。
从以往的经验上看,“自杀式”恐怖袭击不是“东突”组织的常规选项,而这次袭警惨案则带有明显的“自杀式”恐怖袭击的特点。可能这就是前段时间“东突”组织通过网络宣誓出来的所谓的“超常规”的手段吧。从新闻片对袭警事件的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到,“东突”恐怖主义分子在作案工具和作案手段上都有了明显的“升级”,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造成最大的心理威慑和实际伤亡。
两大变化给中国政府在“反恐”事务上提出了新的挑战。
首先是“东突”将恐怖袭击的对象转向“国家机器”,一方面可能削弱普通民众对“东突”的恐惧和敌意(尤其是我在上文提到过的那部分民众);另一方面也可以在国际上造成一种“被压迫民族反抗异族专制政权”的错觉,为其争取更大的国际支持,从而压缩中国政府在打击“东突”问题上争取国际支持和帮助的空间。
其次,选择“自杀式”恐怖袭击,“东突”组织不仅会在对中国政府和普通民众的“心理威慑”方面上取得最大化的效果,同时也给有关部门的有效“反恐”提出实实在在的难题。因为,从“东突”以往采取的活动方式来看,无论是煽动群体性骚乱,还是在公交车放定时炸弹,都有一个从策划、实施到见效之间的“时间差”问题,而这也在很大程度上为我国安全部门及时侦破和有效制止大部分恐怖袭击提供最宝贵的利用空间。以私人轿车为载体的“自杀式”袭击则不同,它几乎把这种“时间差”压缩殆尽,从而大大地避免了夭折的危险、提高了袭击的成功率。此次喀什血案恐怕就是一例。
毋庸置疑,中国的“反恐”历史从此将进入一个形势更加严峻、道路更加坎坷的新阶段。
针对“东突”恐怖袭击的新变化,我们有没有破解之法?从技术角度而言,目前全球还没有一个国家可以给出一套在切实保障普通民众正常生活秩序不受干扰的同时对“自杀式”恐怖袭击做出有效预警和防范的措施(包括以色列和美国在内)。如何防范和应对“自杀式”恐怖袭击确实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世界性“反恐”难题。但是,政府并不是无能为力、无从下手的。除了今后要加大对国家机关和普通民众的保护力度,加强“意识形态反分裂”的活动,加深国际交流与国际合作之外,我们也应及时吸取此次喀什血案的教训。
比如说,此次袭警的两名恐怖分子是开着汽车去的,那么,是不是可以怀疑他们背后必定是有比较丰富的资金赞助呢?这笔资金肯定不是凭空掉下来的,无论是从国外进来的还是就地获得,这笔账一定是可以查到的。如果是后一种情况,那么事情会比较好办。如果是前者,那么国家是不是应该对部分可疑人群的资金流动状况安排出更加严密的监控措施呢?另外,尽管我国对炸药枪械等危险品的管制措施已经非常严格,但是从昨日发生在塔城的副书记“猎杀”菜农的一事来看,我们在严格控制危险品这一问题的制度建设和实际管理中都还存在严重的漏洞。此次两名恐怖分子所使用的爆炸物据估是在就地生产出来的,16死16伤的数据表明他们所用的爆炸物绝不是一般的小玩意儿(因为车撞和刀砍的杀伤力毕竟有限),那么,他们获得炸药的渠道是怎么构建并成功隐蔽的呢?这恐怕又是一个不得不从体制深层去思考的问题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