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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艺术价值中的精神性
——兼议弘一法师书法
刘晓林
艺术价值的大小与其本身所具备的精神性密切相关。什么样的艺术才具备精神性?至少不是停留在悦目的层面,它的主体或者说本质是以赏心为归旨。
2011年,弘一法师的名作《华严集联三百》以6095万元成交,一举刷新中国近现代书法拍卖纪录。当代人能读懂弘一法师作品的人有多少?甚至说收藏他作品的人能读懂的又有多少?(有关资料称:《华严集联三百》写于1929年,弘一法师为纪念年轻守寡、悲苦一世的生母王太夫人七十冥诞而挥毫恭写,历时半年,用墨都是清代古墨,意义非同凡响。此作1931年就由上海开明书店出版,80年代末又由上海书画出版社出版。1997年新加坡举办的“弘一大师遗墨展”上,《华严集联三百》的出现轰动一时。)我持如下观点已有时日:“画外寻画”是优秀的艺术品必须要具备的。画外自什么地方来?自玄之又玄的思想、学养中来,世间玄妙的事物是客观下的主观存在!你我摸不到它的精确居处,它却可以渗透弥漫,它却可以让你我内心可以感知。优秀的艺术品对于具备一定欣赏水平的人来说是有“感情密码”存在的,它与我们大脑中存在的艺术相互吻合!弘一法师的法师已然具备了这种妙不可言的精神性——它令欣赏的人忘记了是否点划披纷?是否笔精墨妙?是否满目春山?是否秋意盎然?有一种莫名的气息如潺潺溪水、悠悠琴声却倏地“钻”进了旁观者的灵魂深处。它早已不是表象的形体,犹那附体的、神出鬼没的精灵。
我们有理由这样说,失去了精神性的艺术很难归入杰出的范畴;更不要逞论什么伟大了!(主观的精神性可以看作对“艺”的诠释,客观的表现性可以视为“术”的注脚。)通常作品中传递出的精神性强弱与艺术创作主体影响力大小近似成正比。换言,大艺术家如果其腕下所出毫无精神性,这样的大艺术家只能是美其名曰的大艺术家。我认为精神性既包含了艺术家在艺术人生中的丰富性,也包含了艺术家在作品中的纯粹性。(不少学者忽略了艺术家在艺术人生中的丰富性对艺术价值中的影响)或者说:艺术家跌宕多姿的生涯和难以企及的修养共同构筑了艺术价值中的精神性,两者反过来制约了艺术价值。
环境造就了人,此言不虚。(特例除外)当我们通过史料来回顾弘一法师的轨迹会由衷赞叹,李叔同成为了弘一法师实属天意;反之,那是老天爷对李叔同的不公。弘一法师(1880-1942)俗名李叔同,又名李息霜、李岸、李良,谱名文涛,幼名成蹊,学名广侯,字息霜,别号漱筒;后剃度为僧,法名演音,号弘一,晚号晚晴老人。祖籍浙江平湖,生于天津。(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