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片印回来了,彩色的。乍一看,电话和传真号码居然用了不同的字体。稍微看一下就能发现,难看。
于是去找店主,店主是个老乡。态度开始时还不错,振振有词说之前已给样板我们看过,再一对样板,当时我们确实没有发现这个问题。可是不能因为我没有发现你们的问题,就是说我认可你这种设计上幼稚的错误啊。我忍不住大声了。
那没办法,你要不是老乡,我都懒得和你说话。店主不客气地说。呵,这跟老乡有关系吗?
心里不服,继续和他再理论,可是这个店主始终不认为自己有任何问题。好吧好吧,算了。拿起名片,我扭头离开。
这件小小的事情,心里却很不爽。自己本身的问题,不可能是因为客户没有发现就确认了就可以把责任归到客户身上啊。换了我,就算自己贴钱,也保换。
今时今日,这样的服务态度肯定是不够的。去之前我就想,不管结果怎么样,我都会去要个说法。现在对这个结果我不满意,但是真的没有办法。但是我至少让他知道,作为顾客,我是不满意的。当然,我不知道他是否在意。反正我是不会再进这个店了。
想起李文,这个在美国长大、美国式思维处事方式最终令她最近在北京的酒巴里遭遇殴打一事,很多人说她是活该。
她一点也没错啊,花了钱买了包箱的位置,就是为了看那个著名DJ的表演啊,你站在她前面挡了她的视线,她当然是可以请你离开的。问题是她是叫保安来请“她们离开”。所以“她们”被这种方式所激怒,才会有接下来被打的事情。最后,李文作为美国公民,投诉到了外事警察。结果事情闹大了。
得理可以不铙人,这是李文的观点,她要的是结果。我的做法,得理可以饶人,前提是对方必须承认错误,我要的是态度。
还有这样的事情,我还是会去理论。同样,不管结果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