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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16 09:51:19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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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一“吻”的纠结

彭玉宇

情人节那天中午,南京禄口国际机场迎宾路通道上,一辆东南菱悦轿车在弯道处轻“吻”了一辆价值1200万的劳斯莱斯幻影限量版豪车,豪车左前轮胎轮毂及左侧碳纤维护板损坏严重,估算维修费用得需80万元。东南菱悦是越过黄线撞上劳斯莱斯的,初步判定其全责,而菱悦车主投保的三责险最高赔付额为30万元,另外50万就得自掏腰包了。劳斯莱斯产权单位——太能集团公司有关人士表示,出于同情,公司有可能会商量酌情考虑。

这辆劳斯莱斯幻影限量版豪车,颜色为砂岩白,排量为6.7L,长度超过5.6米,宽约两米,价值约1200万元,据说在内地绝对属于稀有品种,其“飞天女神”车标由24K纯金制作,价值十多万元。

菱悦车主即肇事司机刘某是江苏盱眙人,今年21岁,在南京一家饭店打工,车是贷款买的,目前还有车贷。小刘结婚时间不长,结婚尚欠下几万元债务,其父母生活在老家农村,经济后援基本没有。事发后小刘投保的保险公司已到场勘察过现场,确认赔付额度在30万以内,如果劳斯莱斯修费用80万,他还得赔偿50万。以他现在收入计算,需67年才能赔清。

一上班,这事儿就成了同事之间议论的话题,但议论来议论去怎么也达不成一致意见。当然,公司有钱买1200万的豪车用于公务接待,只要合法合规,花钱再多似乎也不应当受到指责,何况被撞以后,该公司有关人员态度适当,并没有得理不让人摆出暴发户的作派。而肇事司机小刘,由于自身原因,越过黄线撞坏别人的车,当然有赔偿义务,至于你有不有困难,并不是被撞车产权人考虑的问题,法律也无明文规定因为没钱赔就可以免除责任人应当承担的责任。

放牛娃赔不起牛。这是我们传统观念,似乎有些道理。不过放在这起车祸事故来衡量,如果小刘是豪车的司机,或许能算“放牛娃”,可他是驾着自己的车撞坏了人家的车,他就不是放牛娃而是另一头牛的主人了,“放牛娃”法则显然不能在他身上适应。肇事驾驶员小刘开车越黄线违反了交通法规,违反交通法规他无疑是具有主观故意的,然而他绝对不会有撞坏别人豪车的主观故意。他该赔,可是他赔不起也是事实,一场小小车祸居然要让他赔67年才能赔完,肯定有哪地方不对劲。

哪儿不对劲呢?我一时真说不出来。为此纠结。

大路朝天各走一边,这也算是约定俗成的规则。那么越来越多,越来越漂亮的道路到底该由谁来走,由什么车来行?理论上是什么人什么车都可以,但实际上是,城市汽车道首先蚕食了慢车道,然后又挤占了人行道……同为汽车在道上走有不有区别呢?当然,然而如何个区别却只能意会了。

好车差车在一条路上走,碰碰擦擦似也难免,可是价格悬殊是显而易见的,想必今后类似上述的车祸一定还会有,而且会越来越多,如何处理恐怕将是一个难以回避的话题。我们不能指望每个豪车车主都能具有“同情心”,也不能是每发生一起类似车祸人们就“兴奋”一番,事实上这种事很快就会让人麻木,但矛盾却不会随着人们的心理麻木而钝化。

豪车一个车标就抵一辆中级轿车,大家待遇当然不同。依照现在这样的赔法,好有一比。如果要用人的身价来作比的话,即好比一个人小手指的价钱就相当于另一个人全部身价。价钱高的伤了别人赔一只小手指就够了,反过来价钱低的人伤了价高者的小手指却要赔上自己全身,显然不公平。

怎么才能公平?为此我更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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