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雷声
“三公经费并非越少越好。”——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认为当前“三公”预算还只是停留在让人民知道“花了多少钱”的水平,离“办了什么事”的公众期望仍存在一定差距。
老巴点评:刘所长的潜台词也许是为了让“三公”更合理,是有善良目的的,不但要知道“办了什么事”,还要知道是不是“更加合理化”。但现在的问题是各级政府到底花了纳税人多少钱都不公开的情况下,“办了什么事”样式的对帐式汇报更是无从谈起,人们凭什么判断“合理”“不合理”,还不是“为了人民的幸福”一笔带过吗?政府要运转,这谁都理解,事实上,也从来没有人说过“三公经费越少越好”,老百姓要求的是“三公开销”花得正当,禁得住监督。
“本科一批二批5万,本科三批6万,专科8万……限期两天打进柏乡县教育支付分中心的账户。”——河北邢台市柏乡县去年12月招聘6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要求缴纳5万元至8万元不等的“公益赞助”,被认为在变相卖编制。
老巴点评:一个事业编8万元,暗箱操作改成明码标价了!非常好的创收渠道,对国人来讲,事业编的诱惑一直很大,虽然事业单位要改革了,但毕竟手里还有公共资源,服务的垄断就是工作“少风少雨”稳定的基础,在就业不太容易的情况下,哪家父母不心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卖编制的钱,政府收了,养编制的钱呢?还得群众掏!“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古人捐官曾是一个产业,而花钱买编制,在破坏规则的同时,谁也不敢担保日后不出腐败:“为人民服务”是买来的,得想办法把那个钱捞回来!买官而成贪官的那撮人就是这么想的。
“庙下镇派出所民警开着警车,到辖区的各个学校强行推销鞭炮,教师人手一份,学校领导不想要,他们就说:如果不要以后有事可别说我们不管。”——河南平顶山汝州市庙下镇一位教师给平顶山市委书记赵顷霖留言,想要个“说法”。派出所回应说是临时工干的。
老巴点评:警察保护人民是天职,《警察法》明确规定人民警察要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以自己的职责相要挟,推销鞭炮显然不合适,并且国家早已明文规定,禁止国家行政部门及工作人员从事商业经营行为。有“开着警车”、“以后有事可别说我们不管”这两条,即使真的是“临时工”干的,所长不知道?连胡作非为的“临时工”都管不了,还能干啥?
“干了20多年律师,处理这种案子非常有经验,这件事最后我们肯定能用钱摆平的。”——
老巴点评:律师为虎作伥!酒后撞死三人,毁了三个家庭,还要摆平,怎么摆?报道说刘畅今年22岁,为四川师范学院在校大学生。刘畅的父亲的确为象山区法院的一名法官,在当地司法界背景深厚,“会给处理此案件的相关司法人员带来很大压力,法律的公正和公平将面临严酷考验”。那我们都等着,是不是法律在背景后面拐了个弯!“非常有经验”的雄心凌云的律师肯定干过不少祸害法律的事,有哪些法官拿了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