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薏怠
8月10日,郭晶晶在“水立方”冲刺女子3米双人跳板金牌,章子怡也到场观看。可是,郭晶晶与吴敏霞成功夺金后,章子怡下午约4时与母亲离开水立方,心情兴奋的她不停挥动中国国旗,拿的竟是一面“倒装”的国旗。香港媒体说,想必是看到中国队员再夺金,兴高采烈的章子怡并未留心此乌龙事。
粗心大意,人人都有,也不一定犯在什么事上。但是章子怡,当人骂她缺素质,她自己还不服。任何人,就连幼儿园的孩子,五星红旗也认识。所以,章子怡倒拿国旗,不是一个兴高采烈之后的一个粗心大意。
章子怡这面“倒装”国旗,是经过了许多手的国旗,从生产商到经销商到章子怡,中间很多的人。另外,章子怡身边还有别的人,也不认识国旗,不可能。明显,章子怡倒拿国旗,就是故意恶搞。当明星,随时随地炒作,章子怡早就熟悉了套路。奥运到来,众星云集,章子怡想出了倒拿国旗来与众星区别,真是苦心孤诣。
明星离不开炒作,在如今这个社会明星本没错,错在了人们对明星太崇拜。
国旗,是有尊严的。《国旗法》第十九条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规定,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章子怡倒拿国旗,无论有意还是无意,她出现在了公共场合,而她又是公众人物,影响大。如果对章子怡倒拿国旗不整出个真理,不是中国法治的无能,有的法白立了,就是中国的明星的脸太大,并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章子怡倒拿国旗,她爱国容易,手一那么倒拿,就实现了。反过来,国得到章子怡的爱,就不容易了。即使看一会儿比赛,也要被她倒着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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