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社论】
财政部3月将成立「财政健全小组」,预备为失衡的税制与左支右绌的财政,找出一条体质健康、结构稳固之路。回溯历史,这已是政府五度为兴革财税成立任务编组,更是马政府继赋改会后,二度号召学者专家投入性质近乎雷同的改革工作。经历一次改革挫败的马政府,欲藉「财政健全小组」补考税改政绩,成败不单单系于小组解决问题的能力,更取决于小组背后──执政者看待改革的决心与魄力。
回顾台湾财税改革史,共有四个重要的赋改组织,分别是民国57年3月的一次赋改会、76年的二次赋改会、91年的财改会,以及最近一次、97年6月马政府号召多达49位产官学代表所组成的三次赋改会。换算自57年到97年的40年间,平均每十年就会出现一次规模庞大的财税改革组织,除了91年的财改会是由当时执政的民进党发动,其余皆是在国民党主政期间,衔命执行赋税及财政的兴革重任。
四次赋改对台湾的贡献,以由
追求租税公平,兼顾经济发展与财政收入,原本即是赋改组织不能悖离的天命,一次赋改透过领航改革者的眼光与勇气、执政者的决心与魄力,树立起改革的成功典范。相较马政府97年6月的赋改会,其组织声势虽为历年之最,一场金融海啸的突袭,意外压缩赋税改革的空间。执政者最终选择发展经济,暂舍公平与财政收入的决定,挟赋改会之名频频为减税背书的结果,却使原应三方兼顾的赋改组织,由此与改革无能、败坏税制画上等号。
因此,这次马政府决定二度成立赋改组织,纵使称不上「雪耻」,有了前次挫败的经验,无法在掌声中光荣出场的「财政健全小组」,更该有自我惕励的自觉,唯有做好能让众人刮目相看的准备,才能确保免于在嘘声中黯然退场的难堪。持平而言,「财政健全小组」仍有其可被期待之处,但要避免落入改革的窠臼,目标明确、成员超然、掌握时效、尊重专业,以及义无反顾的全力支持,应是此次政府成立财政健全小组投入这场改革战局时,必须牢记的五大元素。
第一,改善所得分配恶化现象应是「财政健全小组」的头号目标,彰显途径虽不必简化为向富人增税,但若富人因税制缺漏而得利(例如资本利得免税),即属小组责无旁贷的改革要务,不得借故回避或刻意掩护;第二,小组不宜由阁员挂帅,最好能延揽独立超然、位高权重的学界代表领军;第三,必须速战速决,寻求社会共识的过程,避免落入冗长而无效的反复讨论;第四,决议视同政策,政府应充分尊重;最后,政府更应全力促其脱离纸上建言,落实成为法律义务。
与时俱进是追求合宜税制的必要元素,租税改革也因此只有开端,没有终点。编号排序第五的「财政健全小组」,是执政者改革意志力的再次延伸,期待该小组一举消除所有的税制及财政沉痾,或许也太过沉重,但「财政健全小组」仍应使出全力,展现擦亮「改革」这块招牌的强烈企图。缩小贫富差距、建立公义社会,只是跨出改革框架的第一步,也是国人对「财政健全小组」最基本的要求,执政之人可别再有负所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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