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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14 08:41:34 编辑 删除

浏览 22645 次 | 评论 1 条

新消费税:避重就轻,疑问多多?

/乐国星

 

中国一些法规的调整或实施,如房地产业诸多条例,总是被贴上“变味”乃至“南辕北辙”的标签。

 

这次汽车消费税调整会不会也陷入这种怪圈中呢?

 

1)两部委不敢动1.0L——1.5L税收奶酪?

 

此次调整的1.0L以下的领域,可以说是边缘细分市场,不少城市仍旧限制上牌、行驶。即使减税,也不能有所作为。而3.0升以上车型,由于处于消费模型的金字塔顶端,消费群体更多是对价格不敏感的公商务市场或高端消费群体,加税也不会起到多大的抑制作用。

 

对照此次消费税调整,其范畴与1.0L2.0L没有任何关系,即与中国乘用车消费的最重要领域没有相干。

 

众所周知,在汽车业消费格局中,中级车占据了50%以上的市场份额。它们的排量大部分介于1.6L——2.0L。而根据中国人既爱大车顾面子,又要省油的消费特点,1.0L——1.5L才是最应该以税收杠杆加以鼓励的消费产品。

 

 

从中可以看出,新消费税并不能对汽车业消费格局造成足以改变大势的影响。消费税调整对时下倡导节能环保车型、抑制大排量车消费的作用并不明显,也就是说,对汽车业良性发展并不“解渴”。

 

其实,消费税更应该调整1.0L2.0L,尤其是对1.0L——1.5L实行较大幅度的减免。这样才能照顾国情的基础上,让消费者拥有购买节能环保小排量车的动力。

 

我们可以猜想,正因为1.0L2.0L是车市主力,也是国家消费税的主要来源,一旦有所降低,将很可能影响到消费税的收入,从而不利于国库收入。这是财政部与税收总局说不愿看到的局面。

 

一方面想鼓励小车抑制大车,一方面又怕影响国库收入,于是消费税调整就只能避重就轻,两边不着界,最后落得个不尴不尬的局面。

 

2)两部委“自主主张”调税是否有效

 

这次调整甚至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且留下了一连串的疑问。

 

首先,消费税可能变相抬高一些车型的价格。进口车以及大排量车因此上涨,已经毫无疑问。也就是说,这次调整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沦为了车商涨价的理由。这是有关部门说不愿意见到的,但却是难以避免的局面。

其次,这次消费税调整是否成为一些既得利益者谋求更大利益的工具?6月开始流言四起,不少车商已经大面积囤货,一些厂家如雷克萨斯大范围压货。直到7月下旬才有一个权威的肯定式回应。且在公布与实施上,也没有做到时间“合一”,留给车商半个月的进货时间,他们可以在半个月后坐等涨价出售。这是否有违公平原则呢?

 

另外,这次调整同样也面临着是否程序合法的质疑。毕竟,与印花税一样,汽车消费税对整个市场关系密切,应该有一个接受公众以及业内咨询的时期。在前一次调整时,有关部门就向业内发放了有关咨询文件,并有接近半年的公众咨询期。但这次却没有这样做。此外,有关税收条例的调整是不是应该由人大来决定,而非两个部委“自作主张”呢?去年“530”之后,业内也有关印花税是否应该由人大来决定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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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洋尽头 [2008-08-15 10:41:24 PM]

    很有道理,很可能只是一纸空文,不能起到调整汽车消费格局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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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主

乐国星

供职于南方日报汽车周刊。2003年开始游离于汽车圈,努力成为汽车业的守望者,却始终是汽车业边缘人。指导、赐 教、交流、指正请发至leguoxing@163.com 另一窝:blog.sina.com.cn/leg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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