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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一些电视作品上又听到了“未婚妻”的名词,真是越听越别扭。
常识告诉人们,只有在婚后,相对于男方,女方才能称之为“妻”。未婚,怎么好称“妻”呢!
请问,有谁的“妻”是未婚的呢,有谁还未与女方成婚就叫“妻”呢?
“未婚妻”的叫法是不是武断了点儿,是不是想当然了点儿,是不是把未成事实当成了铁板钉钉,从而在说过头话?
须知结了婚的还有离婚的,还未结婚就把女方当做“妻”来叫,是不是一种霸道的占有欲在起作用,这很值得研究。
如果我们把“未婚”二字当做“不是”二字来看,把“妻”当做“是”字来看,那么,“不是”+“是”该是个什么词语组合呢?
把它叫做“矛盾词组”,或者叫做“互相否定词组”可以不可以呢?
应该说是不可以。因为这样的词组不仅说不明问题,反而会混淆人们的思维,所以语法书上只见有“偏正词组、动宾词组、联合词组”等等,从没见有什么“矛盾词组”之类。
既然如此,这样的词语是如何产生的,为什么这样别扭的词语还有很多人在说呢?
原因可能不太好找,起源恐怕也难寻觅,但人们如果都能觉出它的别扭,敬而远之,它就不会泛滥。尤其在文人的笔下,要坚决不让这样的病句出现,不让这样违背社会现实的叫法丢人现眼。大家这样做了,病句无疾而终,查到查不到出处就不那么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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