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风123的博客
凤凰博报 由你开始 说真话
http://blog.ifeng.com/1411692.html
发表 管理 分类 简介 头像 功能 音乐 友情链接 模板 个性域名

2008-09-02 17:14:47 编辑 删除

浏览 1358 次 | 评论 54 条

我与江苏睢宁私立菁华学校订立执教合同,规定一方无故中止合同,赔另方5000。仅五个月校方就无故中止合同,拒付违约金等,县劳动仲裁决:学校赔我违约金、补偿金、保险费计8000多元。双方于06810日均接到仲裁书。法律规定如不服裁决,应于15日内到法院上诉,如15日内均不上诉,则裁决生效。93我到睢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时就办好执行手续。因法院电脑是联网,双方均没上诉。910睢宁法院长蔡可勇违法让学校上诉!以学校822送上诉材料到法院须院领导审查而领导不在,直到914才立案!如上诉立案以所谓的主张权利日期为准,那么我在对方已上诉后到执行庭怎么办好强制执行手续?不容狡辩的是:上诉日期和标准与裁决生效是连贯的!蔡可勇行为不违法,那办理我强制执行的人员就必定违法!两者完全对立!

一审睢宁法官王建红以我无教师资格证为由,判学校不赔偿违约金、补偿费、保险费!综有任何理由用人单位也要承担法定的补偿费、保险费!!如可这样判,那企业只要打通法官的心,怎样都可找到没有证件或法定的规章而不须承担责任!

二审徐州法官丁晓峰、裴运栋、李红 顾理亏判学校赔偿损失1200元及保险330  见我方反映情况,0739作出的判决,竟然到720才通知我!

0866的申诉听证会,竟敢将一审出示的载有“铅笔”字的菁华学校“2006822,收”起诉材料伪造成钢笔记的!当庭我哥就指出此是伪造的。法官王志宏、宋新河、胡晓文不鉴定真假,置如此明显作弊与不顾,驳回再审

徐州法院纪检人员也置如此明显违法不顾,肆无忌惮包庇上属败类!!退万步,蔡069月允许学校上诉合法,那允许我强制执行的立案人员就必然违法,现在我检举他(们)!听证会的钢笔记的“06822材料一定是伪证!要追究何以入档案的责任!

希望中国的官员们能看到这则新闻.好好的处理这些败类!

0
上一篇 << 看徐州睢宁法院少数人明目张胆违…      下一篇 >> 河北邯郸法院工作人员被指围殴60…
  • 西北风123 [2009-03-25 11:13:08 AM]

    腐败啊腐败,人民只怕永无天日了!!!!!!!!!!!!!!!!!!!!!!!!!!!!!!!!!!!!!!!!

    回复 删除
  • 西北风123 [2009-03-25 11:13:17 AM]

    腐败啊腐败,人民只怕永无天日了!!!!!!!!!!!!!!!!!!!!!!!!!!!!!!!!!!!!!!!!

    回复 删除
  • 西北风123 [2009-03-30 07:48:34 AM]

    司法不作为、乱作为 司法恐怖!!!!!!!!!!!!!!!!!!!!!!!!!!!!!!!!!!!!!!!!!!!!!!!!

    回复 删除
  • 月下花钱 [2009-06-21 06:06:59 PM]

    欣赏您的文笔。本人建立了“锵锵多人行”圈,欢迎加入,一起锵锵。祝快乐!

    删除

    西北风123 [2011-06-26 18:59:06 06:59:06 PM]

    好的,谢谢您

您还没有登录,请登录以后再发表评论。

关于博主

西北风123

欢迎您来我的凤凰博客!

博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