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公共安全事件,建立现代治理制度
——凤凰卫视访谈部分内容
胡星斗
奥运刚过,一系列严重的公共安全事件频繁发生,其中最令人痛心的是三鹿毒奶粉事件和山西溃坝事故。
据2008年09月12日新华网的文章《保守估计三鹿受污染奶粉全国潜在受害者将超3万》(见附件一),三鹿毒奶粉事件很可能是近三十年来最大的一起公共食品安全事件。
可是,当事者在想方设法转移视线、推卸责任,转嫁于奶农(附件二)。但实际上网友指出,奶农不可能大规模掺三聚氰胺(附件三、四)。
而且三鹿公司早3月份就接到奶粉有毒的报告,在奥运之前就查知奶粉有毒,仍然销售,并且涉嫌制定公关计划——安抚消费者,1至2年内不让他开口;——与“百度”搜索引擎媒体合作,拿到新闻话语权;——以攻为守、搜集行业竞品“肾结石”负面的消费者资料,以备不时之需。(附件五)
同样,山西襄汾尾矿库垮坝事故完全是人祸,截止2008年9月15日已经造成252人遇难,36人受伤。这是近年来最大的一起矿难事故。
矿难、假药、大头娃娃、结石婴儿,多年来这些事情在中国层出不穷,屡禁不绝。根本原因是什么?
是理念出了问题,体制出了问题。
中国人没有纯粹的信仰,只有对利益的信仰。改革开放前是对政治利益的追求,改革开放后是对经济利益的追求。我们是没有信仰、没有宗教的民族,没有畏惧之心,天不怕地不怕,做事不择手段。
一个社会的和谐稳定要靠两个方面维持:一是非物质利益的信仰、核心价值观;二是法治、好的制度。可惜,这两个方面我们都欠缺。所以,肯定会出大问题。
一些官员崇尚GDP第一,而非生命第一;亲商而非亲民;我们的政绩制度、社会导向只看经济效益、财政收入,而常常不顾普通老百姓的痛苦,这样整个社会道德滑坡,一些官员、企业家缺乏社会责任意识,官员忘了为人民服务,而去为人民币服务。
山西襄汾村民顶了十多年的“悬湖”,也写了救命报告,可就是无人关心老百姓的死活。(附件六)
以往出了问题,只就事论事,致力于平息事件、解决事件,而不解决体制。如三聚氰胺不是第一次为非作歹,曾经引起中美纷争的宠物粮事件就是三聚氰胺惹的祸,但最后息事宁人,没有反思监管体制。所以,这次再次出问题,是必然的,是人祸;不仅是三鹿或奶农造成的人祸,更是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造成的人祸。
我们只有自上而下的问责,让那些没有切肤之痛、没有生命安全威胁的官员去监督企业保护群众和矿工的生命安全,显然难以负责;我们只有行政主导的事后问责制度,而没有建立民众主导的事前共同治理制度;没有建立起正常的新闻监督、民众监督的机制,也就是没有建立现代公共治理制度。
我们没有民众对官员的问责、没有消费者对企业的大规模索赔;没有公益诉讼制度,没有消费者集体诉讼、环境集体诉讼、股东集体诉讼等,这种集体诉讼制度可以让作假的企业赔得倾家荡产。在美国,上市企业作假、散布虚假信息,往往要被索赔几十亿美元。产品出现大问题,在发达国家,消费者的集体诉讼更是让企业马上破产。
可是,我国没有这些制度,至今不允许消费者集体诉讼、股东集体诉讼、环境公益诉讼等。
在中国,官员和企业瞒报、作假的利益大,损失小;事后受惩罚的损失远远小于严格守法的利益损失;严刑峻法也只是提高了寻租的成本,导致更大规模的贿赂和腐败;整顿也往往是做秀,官商勾结,官员持股,使得整顿流于形式。
从溃坝、矿难到假药和假奶粉,折射出中国哪些环节的致命弱点?
中国社会道德缺失,唯经济主义的社会导向,为了经济利益可以不择手段,官员常讲“只要搞出政绩,只要经济上去了,不管你采取什么手段”;马后炮式的官僚主义十足的责任追究,常常只有低级别的官员、弱势群体、无权无势的人被追究了责任;缺乏独立的调查,如应当让外地公安介入调查,而不是本地公安自我调查;一些官员漠视人民的生命,把经济利益看得比老百姓的生命重要得多;社会缺乏责任感,潜规则盛行;信息不能及时公开,导致更大的伤害、事态扩大;新闻监督往往只能痛打死老虎。
综合治理,中国需要对哪些环节下功夫?
中国要建立现代治理制度,推行公共治理,多边参与,权力制衡,民众问责,社区自治,确立社区、村民、消费者、公民的参与决定权;建立民本、廉洁、法治、公开、透明、事前预警的治理制度,事前连环问责:政府部门监督问责企业,民众监督弹劾政府官员。
严查渎职侵权,不能受惩罚的只是低级别官员,应将问责日常化、制度化;曾经的大头娃娃事件,未见官员负刑责;齐二药事件,堵死了受害者的索赔之路。如此轻描淡写的问责,怎么可能不再发生公共食品和卫生问题呢?
我国还要完善标准,如《食品中蛋白质的检测方法》以及责任追究的可行性细则;开放消费者诉讼、股东诉讼等集体诉讼制度。
综合治理,如何既切中要害,又切实可行?
切实可行的是确立社区同意制度、矿工安全报告制度、集体诉讼制度等,这些都是比较容易操作的,如项目影响到村民、社区,必须征得村民、社区的同意,或者必须听证,必须由人大或司法判决;还要建立独立调查制度,让外地公安介入、上级政府派人来调查。
加大处罚力度,是可以做到的。如三鹿3月份就得到了他们的产品有毒的报告,8月2号就检测出了三聚氰胺,8月6号整改了,但有毒产品一直销售到9月11日,在9月11日之前三鹿方面还一直否认产品有问题,这属于欺诈罪、故意间接杀人罪,必须严惩。襄汾溃坝事故中的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前年就被吊销了,采矿许可证于去年8月也到期了,但一直违法生产,监管部门严重渎职,必须严惩;村民早就打了救命报告,可是无人理睬,所以,不能只是安监局长、县长书记停职检查,而是一些人涉嫌犯罪,犯了渎职罪、间接谋杀罪。
与之相似,据陕西电视台报道,陕西横山县一煤矿非法越界开采,造成土地陷裂、房屋裂缝、泉水断流。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村民却被县法院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为由判赔800万。面对巨额赔偿,村民异常愤怒,直指法院是“煤老板的法院”。(附件七)
中国的困境需要综合治理,但中国的现实又使综合治理显得非常困难。如何平衡两者?
官员要转变思维方式,思维方式转变了,治理困境就能打破。一些官员在企业出事后首先想到的是隐瞒真相、保护利税大户的企业,这是极端错误的。只有让败德的企业倒闭,讲道德的企业才能成长,市场环境才能净化;否则守法的成本高、违法的成本低、守法者吃亏的问题永远不能解决;长此以往,中国企业的经营环境会越来越差,逆向选择、优汰劣胜的情况越来越严重,无论对于国家还是地方损失更大。所以,要转变思维,让行业潜规则曝光,让败德的企业倒闭,而不是护着利税大户。
哪些地方可以成为综合治理的第一步或切入口?
突破口一是放开新闻监督,尽可能公开信息,解决隐瞒、瞒报问题,通过事前揭露、预警,改变企业的败德行为与优败劣胜的逆向选择。新闻不能只是痛打死老虎,必须让民众掌握新闻主导权,让新闻反映民众的心声,实行新闻独立、调查独立,建立现代新闻制度。
二是放开自下而上的民众监督,让潜在受害人如村民、矿工、消费者进行监督;鼓励集体索赔、诉讼,建立事前监督而非只是事后问责的机制。
附件一:2008年09月12日12:1新华网作者:窦含章
《保守估计三鹿受污染奶粉全国潜在受害者将超3万》
随着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承认该公司生产的奶粉受到三聚氰胺污染,甘肃、宁夏、江苏等省大量婴儿患结石病的事件已经基本可以确认为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由于此事件波及范围广、后果严重,为了保护广大受害者和消费者权益,国家相关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应急响应,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应立即统筹在全国范围内回收、封存三鹿相关产品,并根据事件的严重事态,采取特殊措施,立即暂时查封冻结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资产,以确保未来对受害者的赔偿。
三鹿公司公告称,受污染的奶粉为2008年8月6日前出厂的部分批次,市场上大约有700吨。而甘肃、江苏等地患病婴儿使用三鹿受污染奶粉的时间一般都长达几个月,由此分析,三鹿公司8月6日前出厂的受污染奶粉大部分都已经销售出去。笔者在网上搜索,发现三鹿奶粉有多种包装,但多为400克一袋和900克一听的包装,按照小包装数量多的通常情况粗略估算,700吨奶粉大约被包装成1,400,000份产品,一般婴儿每月消费奶粉大约为3600克,因此保守估计,三鹿受污染奶粉全国的潜在受害者可能将超过3万人。
毫无疑问,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很可能面临一场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索赔狂潮。
而保证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能力赔偿受害人,就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许多人都还记得2006年发生的“齐二药”假药事件,该事件造成多名患者死亡,可是由于齐二药在事后就被关闭,造成受害者索赔无门,不断地在打官司中周旋,却拿不到应得的赔偿。这样的场景,不应再发生在三鹿污染奶粉受害者的身上。
在这次事件中,最令人痛心的是,绝大部分受害者都是襁褓中的婴儿。目前,已知有一名婴儿因肾结石死亡,多名婴儿出现肾功能不全,可以想见,三鹿受污染奶粉已经造成、并还将导致大量家庭终生痛苦。无论从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角度,还是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出发,政府相关部门现在都应把保护受害者权益,当做头等大事。
立即查封冻结三鹿资产,是当前刻不容缓的事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国家对相关企业不仅要进行罚款,还要对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于三鹿受污染奶粉事件波及范围广、后果严重,三鹿品牌的声誉受到沉重打击,因此,对三鹿赔偿消费者的能力应该保持高度的合理怀疑,国家相关部门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完全可以对三鹿相关资产进行查封和冻结。
希望有关部门本着对人民、对受害者、对消费者负责的精神,迅速采取行动,亡羊补牢,防止“齐二药”式的悲剧再次重演。同时,这也是重树消费者信心、警戒那些对食品安全仍旧漠不关心企业的必要措施。
附件二:三鹿集团称不法奶农掺入三聚氰胺 警方正在抓捕
2008年09月12日13:48新民晚报·新民网
三鹿集团称不法奶农掺入三聚氰胺
今天(9月12日)上午,记者从三鹿集团获得的一份材料称,此事件是由于不法奶农为获取更多的利润向鲜牛奶中掺入三聚氰胺。
三月接投诉未发现问题
三鹿集团说明了检测出三聚氰胺的过程:三月中旬,接到消费者投诉:说孩子尿液发红,有结晶现场,我们公司立刻派人到消费者家了解情况,根据反映的产品批次,请求地方有关部门对产品进行了检测,同时到国家有关部门检测,结果显示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8月1日已经查明真相
6月中旬后,病例增多,并且有住院治疗的。我们向有关专家咨询产生的原因:通过对产品大量深入检测排查,在8月1日,得出结论:是不法奶农向鲜牛奶中掺入三聚氰胺造成婴儿患肾结石,不法奶农才是这次事件的真凶,并立即上报,而且通过卫生部发布会召回婴幼儿奶粉的声明。
警方正抓捕不法奶农
8月1日查明后,但为何没有及时发布消息,对此,三鹿集团没有说明。目前,公安机关已开始抓捕添加有害物质的不法奶农,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件三:008-09-12 18:43:36搜狐绍兴市网友 IP:124.160.34.*
1.三聚氰胺不溶于水,其实看上去三聚氰胺就是一塑料粉末,要在液态奶里面掺进不溶于水的三聚氰胺技术上几乎不可能(“三聚氰胺是一种三嗪类含氮杂环有机化合物,微溶于水,呈弱碱性。”“溶解度在每100g水中为0.1g以下的,称为微溶。”)
2.奶粉生产过程中要对液态奶进行喷雾干燥,如果液态奶里面含有不可溶的三聚氰胺成分的话,就会堵塞喷头,三鹿生产线都会完蛋。
3.假如真的奶农掺了三聚氰胺,那么三鹿的所有奶粉都出问题才是,事实上,只有三鹿最便宜的婴儿奶粉出了问题,其他奶粉并没有出问题,这说明三聚氰胺不是来自奶源,而是来自用来替代奶蛋白的大豆蛋白。
4.今年5月份三聚氰胺的出厂价格是每吨11000元,合每公斤11元,鲜奶收购价格是每公斤2.8元.奶农赔本也要给你毒牛奶啊?
附件四:网易陕西西安网友 ip:124.114.*.*: 2008-09-12 17:33:10 发表
综合网友提出的疑点,以下理由支持三聚氰胺是三鹿主动添加,而不是污染或奶农导致:
1.只有给三鹿供鲜奶的奶农会加三聚氰胺?其他厂的奶农都不加……
2.有问题的是700吨奶粉,要数千吨鲜奶原料啊……几家奶农加三聚氰胺能达到这效果?
3.三聚氰胺是微溶于水!加鲜奶里暂时成为混悬液,放置后应该会有大量沉淀的……
4.三鹿自称有1100道检测程序,这TMD都检不出来??
5.(奶粉制作工艺之原料乳验收:原料乳必须新鲜,不能混有异常乳,比重应为1.028~1.032(20℃),酸度不超过20°T,含脂率不低于3.1%,乳固体不低于 11.5%。)三聚氰胺比重是1.573,加鲜奶里比重立即变化,莫非奶农用比重计精确调到1.028~1.032,而且其他指标还能合格……这是奶农还是大学实验室教授啊?
6.时间上矛盾:早有天涯网友于2月25日快件寄给三鹿问题奶粉,三鹿称3月中旬获知;并声称8月1日得出奶农添加三聚氰胺的结论,可9月10日前三鹿都坚称奶粉质量合格!明显说谎!
7.07年5月国家质检总局就已经通报三聚氰胺添加冒充蛋白质的案例,作为免检产品,三鹿理应把三聚氰胺纳入监测范围,否则你免检资格的基础是什么?
8.从三聚氰胺的理化特性看,最适合添加到粉状固体产品内,而不是液体,如果奶农真要添加物质增加蛋白质含量,完全可以另选其他易溶于水的化合物!
9.三聚氰胺作为中间体,在市场上少量购买并不方便,奶农并不能很容易得到它;
10.假如真的奶农掺了三聚氰胺,那么三鹿的所有奶粉都出问题才是,事实上,只有三鹿最便宜的婴儿奶粉出了问题……
(以下略)
(“胡星斗中国问题学、民生经济学”网站:http://www.huxingdou.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