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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22 19:54:50 编辑 删除

浏览 155547 次 | 评论 3320 条

贪污2.6亿判死缓,正义边界要退却到何方?

                                        

海南华银大连证券这两个倒下多年的金融机构再回人们关注的视野。近日,被称为中国金融第一案的石雪案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落槌。石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海南特区报》916

  新闻的廖廖数语,并不能揭示石雪的犯罪情节有多么严重。让我们来看看石雪到底犯下了那些罪行,根据一审判决:石雪贪污公款2.6亿;挪用公款1.19亿余元,尚有6300万余元未退还;作为大连证券公司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共私分国有资产264万余元。并且,石雪没有任何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然而,一审、二审法院仍然是判处石雪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且从报道来看,没有给出任何具有说服力的理由。贪污2.6亿居然没有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看来死刑的废除率先在部份贪官身上得以实现。

   《刑法》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而受贿的,同样依据贪污罪的数额处罚。也就是说,贪污、受贿十万元以上,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按照法律规定就可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刑法》修订前几年,的确有贪污几十万或者百把万的贪官被判处了死刑立即执行。以后,数额开始逐年上涨,2000年,胡长清因为受贿500多万元,被执行了死刑;成克杰受贿2000多万元被执行了死刑;王怀忠因为受贿500多万元,被执行了死刑。不过,从王怀忠后,就很少见到贪官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面对着民众质疑贪官适用死刑的大幅度锐减,20073月,最高法院的负责人表示:“对罪行极其严重的经济犯罪分子,包括罪行极其严重的贪污、贿赂等腐败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将一如既往,严格依法适用死刑。”于是,有了20075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因为受贿600多万元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不过,郑筱萸案以后,贪官似乎又进入了一个稳定期,很少再有贪官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出现石雪贪污公款2.6亿才被判处死缓的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今年410日与珠海中院法官会谈时提出,对待判不判死刑的问题,“一是要以法律的规定为依据;二是要以治安总体状况为依据;三是要以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感觉为依据。”石雪贪污公款2.6亿,论法律,判处十个死刑也有绰绰有余;而从网络上看,网民要求判处其死刑的呼声也高涨,但这一切都无法让二审纠正一审的判决。王院长还说,司法不要搞神秘化要大力推进司法公开透明,让人民群众了解司法、理解司法,增进对司法的信心和信任,以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保障司法公正。不过,从石雪案来看,司法还是很“神秘化,连检察机关都认为”石雪没有任何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但我们至今还没有看到法院对作出这样的判决作出有说服力的解释,判决并没有进行充分说理。

   看来,正义的边界正在逐年的老化,遥想当年,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旧币三亿多元(折合现在人民币二十多万元)就被判处了死刑,现在贪污2.6亿就是一个死缓,真是恍若隔天。正义边界的老化,反映了贪官(包括那些未发现的贪官)在体制内的博弈能力的逐渐增强,他们正利用强大的博弈能力让死刑远离他们,只当遇到民意强烈反弹时才后退一步,但过后是更疯狂地侵蚀正义的边界(如今一些地方,司法机关对于受贿罪立案数额标准通常都把握在5万元以上也是一个明证),正义就像今天的股市一样跌跌不休。如果再不增强民众与贪官博弈的能力,我不知正义的边界将退却到何方才能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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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8-09-23 08:21:44 AM]

    jhbh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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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8-09-23 08:22:26 AM]

    令了 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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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8-09-23 08:36:27 AM]

    这好象就应了一句话.法是管理者给被管理者定的,其后果肯定不一样.看来美国人说的中国人权问题是该考虑,考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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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跟外国人聊天 [2008-09-23 08:46:21 AM]

    你的外语怎么样?敢不敢跟外国网友在线聊天?亚洲交友为您免费提供这一机会,还不赶快尝试一下。既可以练外语又可以交朋友,详情请查看本人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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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8-09-23 08:50:50 AM]

    天下乌鸦一般黑 法院就是铁板一块? 中国官场什么时候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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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8-09-23 08:59:09 AM]

    整体的法治环境,中国的希望的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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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8-09-23 09:04:32 AM]

    贪官去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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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8-09-23 09:06:07 AM]

    谁让我们是生活在这样的社会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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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8-09-23 09:06:40 AM]

    司法也有黑暗的.那个法院院长肯定受贿了不知多少万........?想一想:2.5个亿.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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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8-09-23 09:07:36 AM]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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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转载本博客文章,请与本人联系,并支付稿酬。 本人邮箱tao9928@sohu.com 杨涛:现在任职于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法律硕士。《北京青年报》、《东方早报》专栏作家,中国律师网特约评论员,红网特约撰稿人,从1997年起,在《法制日报》、《检察日报》、《南方都市报》、《新京报》、《中国青年报》等多家报刊发表通 讯一百多篇、论文、案件分析、调查报告六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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