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邱毅的个人空间
揭發民進黨政府弊端、打擊官員不法

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

发表于 2008-09-23 15:13:22

有鑑於陳水扁貪贓枉法,卻仍然支領由人民納稅提供的禮遇,有損社會公平,因此我決定提案,修改正副總統的禮遇條例,讓有貪贓枉法的前任總統,不至於繼續花用人民的民脂民膏,以下是我的修法提案:

 

案由:本院邱委員毅等人,鑒於「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係國人因感念卸任總統、副總統對國家所做貢獻與努力,進而給予之禮遇,其所有禮遇支出均為民脂民膏,故相關禮遇之規定應隨著社會氛為的改變與民眾期待而有所調整,且應更趨嚴謹,而非淪為卸任總統、副總統做為政治造勢的工具與引發社會衝突的燃點,如此才真正符合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之立法精神,故提出「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第四條、第六條修正案」,是否有當?請公決。

 

提案人:邱毅

連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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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邱毅

  邱毅,出于1956年5月,國民黨籍,台灣大學經濟學博士,美國康乃爾大學博士後研究。淡江大學大陸研究所教授,文化大學財務金融系教授,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員,法國巴 黎 商學院客座教授,澳洲梅鐸大學客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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