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短期的蓄势整理之后,今日(9.25)沪深大盘在以金融为代表的权重指标
股走强的推动下继续展开强势上攻的行情,成交量亦伴随着有所显著放大,其中
上证综指再创反弹行情的新高,经过今日(9.25)的强势上攻之后,目前上证综合
指数已成功突破30天均线的技术阻力,良好的技术形态有利于后市反弹行情的进
一步展开,值得投资者关注的是,为放宽对相关股东对上市公司股份敏感期的限
制,沪深证券交易所25日对《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
第七条作出修订,根据新修订的指引,上市公司业绩快报或者定期报告公告前10
日内,相关股东不得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新修订的指引还取消了公司业绩预告公
告前10日内不得增持的规定,沪深证交所新修订的指引将进一步鼓励大股东的增
持行为。
本周一(9.22)中国石油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方式增持公司
中国石油6000万股,标志着央企正式开始增持和回购股份,稳定国内股票市场的
大幕也将正式拉开,随后的周二(9.23),中煤能源控股股东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
司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买入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超过四百万股,昨日(9.24),联通
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中国联通近5000万股,据不完全统计,自
证监会发布“自由增持”新规以来,已有超过40家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和高管通过
二级市场进行增持,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近期表示,国资委一贯强调国有企业尤其
是中央企业要成为推动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积极力量,国资委支持中央企业根据
自身发展需要增持其所控股上市公司股份,支持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回购股份,
国资委支持中央企业增持或回购上市公司股份,是政府提振投资者信心和稳定国
内股票市场的一项重要举措,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对于已经跌破首次发行价格的
央企控股公司,央企本身就存在低价增持的动力,同时,跌破发行价格或者在发
行价格附近的央企控股公司,也更容易受到机构资金或新增资金的青睐。
从影响增持的因素来看,股价与估值水平,企业的资金状况以及控股股东的
持股比例等都将影响到大股东的增持行为,一般而言,跌破发行价格,低市盈率,
低市净率,以及公司现金相对充裕的企业的增持动力较大,另外,控股股东持股
比例较低,为了保持控股权,这类公司也有增持的动力,如果大股东增持现象进
一步扩散,将会在很大程度上改变市场供求格局,改善因“大小非”减持而造成
的市场资金供求严重失衡的状况。
最后,证监会主席助理刘新华今日(9.25)表示,将继续强化资本市场的基础
性制度建设,推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中国资本市场18年的实践表明,资本
市场改革越深入,越要加强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建设,强化基础性制度建设既是解
决体制性,机制性问题,化解市场发展过程中积累的深层次矛盾的重要手段,也
是引导和培育市场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功能,促进中国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
展的基本前提,当前,影响资本市场发展的内外部环境日趋复杂,全流通环境下
市场运行机制正发生深刻的变化,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影响逐渐
加大,我们必须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来认识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长
期性,重要性,艰巨性,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于中国国情,继续
扎实推进中国资本市场制度性建设,不断夯实市场基础。
今日(9.25)消息面:
1.温家宝日前在美国表示,美国政府为稳定国内金融市场采取了一系列重要
措施,希望能尽快收到积极成效,中国也将根据经济形势变化,及时调整政策,
加强宏观调控的灵活性,针对性,保持宏观经济稳定,保持金融市场稳定,保持
资本市场稳定。
2.沪深证券交易所25日对《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
第七条作出修订,放宽相关股东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敏感期限制,根据新修订的指
引,上市公司业绩快报或者定期报告公告前10日内,相关股东不得增持上市公司
股份,未发布业绩快报的,且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定期报告
原预约公告日前10日起算,此外,新修订的指引还取消了公司业绩预告公告前10
日内不得增持的规定。
3.中国证监会期货部副主任彭俊衡24日在上海表示,证监会未来对商品期市
新产品的发展思路是:在做深做精现有期货品种的基础上,继续推动期货产品创
新,稳步推出商品期货期权产品,研究商品指数等创新产品。
4.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部赴美考察团日前发布报告认为,不能过度依赖房
地产业拉动经济增长,过去那种高度依赖房地产业拉动经济增长,尤其是将土地
出让金作为地方政府主要收入来源之一的做法,可能扭曲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中
的作用,扭曲经济增长的拉动因素,过早加大要素成本,降低经济的整体竞争力,
甚至诱发社会矛盾。
盛世君安投资总监Hu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