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波波
丛飞他做了很多好事,捐了很多钱,使很多孩子有书读了。
但是他自己却是住着很小的房子,房子的费用还差20多万没有付清。
这就是我不解的地方了。
既然有钱可以捐给孩子,为什么不能把自己的债务先还清呢?
可能他觉得孩子的读书更重要,所以先钱都给了孩子读书了。
直到他去世了,房子的20多万还是没有付清。
但是卖房子给他的人呢,不是白白给他出了20多万吗?
就像有一天我想你借了一万元,然后在我有钱的时候我把这一万元以我自己的名义捐出去做善事了。
在你向我追债的时候,我对你说:“不好意思,我把钱拿去做善事了,你看,那些孩子
没有钱读书的多惨啊。”
你就急了,因为你也要钱用啊。
但是我说:“真的很不好意思了,那些没有书读的孩子
真的很需要那些钱的,你就宽限些时日吧。”
最后的结果就是,我出名了,因为我做了善事。但是做善事的资本,却是通过拖延你的钱而得来的,背后受苦的人是你,在前面风光的人是我。
一个人用来做善事的钱,比一个公司做得还要多。
一个人用来做善事的钱,比一个政府做的还要多。
这样的好人都有?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但是现在这个好人已经离开这个世界了。
于是政府出来说话了(在事情结束后来个总结发言,政府通常都是这样做的)。
政府说:“我们要发扬丛飞精神。”
于是我们又多了一个精神了。
江-泽 民总书记说,人是需要有一点精神的。
现在我们真的又多了一点精神了。
精神一直都在我们头脑里的,它会有它的价值直到它被赋予实践。
这个精神被政府实践了。
这个精神也被我们实践了。
所不同的是,政府是通过“口”来实践。
我们是通过“手”来实践。
也有些人通过足来实践。
当世界杯比赛进了一个球的时候,大家都喊:“丛飞精神万岁!”
好伟大啊。
我星期天就要跟一个义工组织到一个孤儿家里慰问了。
送上点学习用品,送上点生活用品(如花生油),送上点钱。
那钱就是我们义工捐出来的。
我觉得还应该给她送上点----精神。
她是可以继续读书的,但是至少要保持一个乐观面对生活的态度,要保持做一个善良的人的精神。
这个孤儿就是在我们教育局罗局长的家乡的,不知道到时罗局长会不会一起去。
如果他去了,可能会给我们讲一个感人的故事:《‘丛飞’是这样长大的》
然后管理区书记也会做一个报告: 《我是这样‘丛飞’的》
最后义工组织的组织者也说两句:《你今天‘丛飞’了吗?》
如果他们邀请了信宜电视台的记者,而记者又采访到我的话,我就会说:“这里是山清水秀,人杰地灵,真是一个丛飞的好地方。”

(转自:http://blog.ifeng.com/user2/douhenghv/archives/2006/1729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