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涛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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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29 03:19:15 编辑 删除

浏览 10382 次 | 评论 144 条

  一位维权律师的“丧钟”为谁而鸣?

 

                         

923,深圳律师刘尧被判刑一案正式开庭二审。此前的20086月,广东省东源县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对刘尧判处有期徒刑4年。判决后,刘尧向法院提出上诉,法院采取书面的不开庭审理方式致使国内多名律师联名上书全国律师协会,由此在国内律师界引起了巨大反响。(《中国青年报》923

  律师刘尧故意毁坏财物案,之所以会引起众多律师和媒体的关注,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刘尧是为在河源市东源县派头村村民进行维权时,身陷牢狱;而且,引发刘尧和村民的举动的原因在于“富源公司在没有办理完征地手续、只给村民一部分补偿款的情况下,没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施工许可证,在别人的土地上强行施工”。但是,法院置富源公司违法的事实于不顾,并且以东源县物价认证中心出具的两份并不具有法定效力的涉案物价鉴定结论书作出判决,这样的判决,就难逃有“选择性执法”的嫌疑。

   换在十年前或者更早些时候,像律师刘尧这样的案件,即使被法院“选择性执法”判刑了,没有人知道和关注,更谈不上有律师出手援助。但是,今天,当《南方都市报》披露刘尧案后,律师界展开了空前的大营救:83晚,来自十多家律师事务所的30多名律师来到位于北京CBD瑞赛大厦的国纲律师事务所会议室,为刘尧案进行紧张激烈的研论。当晚,就有二位律师赶往深圳;多名律师联名上书全国律师协会,要求迅速组织专家、学者和刑辩律师展开论证;广东省、深圳市两级律协及两级司法局共四家单位在广州召开联席会议,专门研讨刘尧案。律师界“抱团取暖”的行为表明,律师们已经深刻地认识到,在今天法治并不健全的时代,律师执业环境仍然凶险的今天,每一位律师都不能从别的律师蒙难中幸免。正如海明威所说:“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丧钟为你而鸣”,当“选择性执法”为一位广东的维权律师而敲响“丧钟”,它也是为远在北京、山东、河南等各地的律师们敲响“丧钟”。律师们别无选择地走在了一起,律协也迅速行动起来,为争取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司法环境和律师执业环境而奋斗。类似的行动,在广州律师马克东案也有所体现:全国律协邀请国内多位著名专家出具了一份专家意见书,认为马克东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但确有违规、违纪之处;在马克东案一审后,广东两百多名律师联名向全国人大、司法部上书,要求关注此案。

一位维权律师的“丧钟”不仅是为他本人、为所有的律师而敲响,同样,它也是为全体公民、为公民权利、法治环境而敲响。在一个法治社会,律师是维权的先锋,是法治精神的捍卫者,是公民权利的保护神,如果律师连自身的合法权益都无法得到保障,那么,律师何以承担起为公民维权的重任,以后,还有那位律师敢代理类似派头村村民维权案。所幸的是,今天的公民已经不再是那种“顺民”,他们已经深深地体会到:当一个人面对他人的苦难背过身的时候,他就是面对着人类的苦难、面对着自己的苦难背过身。在公众媒体和网络上,对刘尧进行声援的评论作者与网民众多,他们纷纷呼吁要对此案进行公开、公正的审理。学者萧瀚在《财经》网上发表《政府该如何面对律师》文章指出:“政府应当以身作则,遵守规则。对于在客观上为各种利益博弈提供规则服务的律师群体,只有保护他们的执业环境,才是对所有人有利、让全社会共赢的最佳道路。

 一位维权律师在维权时,遭致司法“暗算”,身陷牢狱,这是法治社会的悲哀;所幸的是,今天的律师们与网民,已经深深体会到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丧钟为你而鸣”的含义,初步具有参与公共事务的“公民精神”,这种伟大的力量将有助于促进法治社会的成长,不至于让我们在黑暗之中徒生无边的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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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8-09-29 07:29:53 PM]

    捍卫自由,追求民主,我们需要更多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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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8-09-29 07:37:35 PM]

    哈哈 这年月狗比人多 被咬是很正常的 不被咬那是非正常的 没有扬佳的勇气 那你就老老实实做顺民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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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8-09-29 08:02:03 PM]

    支持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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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8-09-29 08:06:55 PM]

    引发刘尧和村民的举动的原因在于“富源公司在没有办理完征地手续、只给村民一部分补偿款的情况下,没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施工许可证,在别人的土地上强行施工”。 上述叙述可以看出以下问题: 一、对方违法在先,引发刘尧和村民的举动也违法,难道这样被“引发”违法或者是犯罪的主体因为是个律师就不应被依法追究责任? 二、“在一个法治社会,律师是维权的先锋,是法治精神的捍卫者”这话有毛病,难道 法治精神的捍卫者可以被别人的违法犯罪而“引发”本身的违法、犯罪? 三、说律师是公民权利的保护神,这本身就不知天高地厚了!如果律师是公民的保护神,那么法律是什么?再者,如果真是“保护神”,那么请问神话小说里的保护神们向被保护者收费?再请问律师是不收费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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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8-09-29 08:26:45 PM]

    只有广大人民真正有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社会才算实现了基本的民主,而民主不是等来的,也不是幻想而来的,是斗争得来的。广大追求自由和民主的斗士联合起来,民主必将更快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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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8-09-29 08:38:53 PM]

    律师遭遇司法不公可以有律师协会挺身相助,普通百姓遇到类似问题怎么办? 为周正龙辩护的律师也叫律师吗?政治犬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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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8-09-29 08:43:45 PM]

    真正的民主和自由还遥遥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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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8-09-29 08:47:44 PM]

    在法治并不健全的中国,冲锋在前的律师是公民权利的捍卫者,是弱者利益的保护神,我们也渴望国家、社会、所有公民呵护我们并不理想的执业环境。法官可以凭主观好恶训斥我们,司法机关可以如此“暗算”我们,我们还怎样冲锋在前?我们还怎样为推动法治社会前进发起新的冲锋?我们是一个战斗的群体,我们在为别人的利益战斗的同时,我们更要为自己群体的利益而战斗,因为只有保护好自己,才能更好地为广大公民的合法权益而战斗!冲吧,让我们冒着硝烟炮火,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整个国家达到理想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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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8-09-29 08:52:24 PM]

    没有斗争就没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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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8-09-29 09:02:09 PM]

    我也管他娘不得 躲进电脑看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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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转载本博客文章,请与本人联系,并支付稿酬。 本人邮箱tao9928@sohu.com 杨涛:现在任职于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法律硕士。《北京青年报》、《东方早报》专栏作家,中国律师网特约评论员,红网特约撰稿人,从1997年起,在《法制日报》、《检察日报》、《南方都市报》、《新京报》、《中国青年报》等多家报刊发表通 讯一百多篇、论文、案件分析、调查报告六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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