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记者在官场犹如臭虫
郭恒忠
最近一段时间,国内因问责辞职的官员一拨接一拨。突然间,我们发现,那些不尽责官员的官位不好保了。当然这儿有一个例外,铁道部的刘志军不在其中。我善意的理解是,因为他没赶上这一拨“风暴”,而不是上面对他有区别对待。前两天,新闻中见他陪同“前前”首脑游了一次天津,是否就此向人昭示他还有大腿可抱?是巧合,还是某些人有意为之,我们不得而知,只是觉得这个时机有些太巧合了。
前些天,孟学农请辞山西省省长,我曾有文字“祭奠”,因内容没有统一到新浪博客的指导思想上,被那儿“有高度政治觉悟”的编辑删除了。其实,我也没说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话,一则我没那个道化,二则还不敢持异见。在这个时候说些“不识大体”的话,或许就要“蹲在牢里继续写作”了。就鲁迅那么大的名气和地位,要是活过1949年,某位“伟大的”都有上述打算,何况我这等无名无分的小卒子。
时过境迁,都要开放30年了,可哪些话该说,哪些话不该说,尽管一些媒体上可以抖搂艺人的“潜规则”,也可以在鸟巢喊“谢亚龙下课”,但那个不断变化的语境的禁区还在,这还不包括那个“阎王殿”时不时的明传电报。像有些事,如,某些所谓的退下来的前任什么什么到处乱溜达,论说应该如我一样为一介贫民,断不可动辄挥霍本来紧张的公共资源,爬爬泰山、崂山就要封山,把那些利用黄金周出来旅游的平头百姓堵在高速路上;或如,两个人占一列车,冠以什么考察的名分,退下来了也不恪守那些应该恪守的规矩,影响了奔波生活的人们的出行。这些事是不能说的,如果“不识相”“乱说”,丢饭碗是必然的,借用时下流行的官话,他们要动怒了,“弄死你就如踩死一只臭虫”。
臭虫,小时候在乡下还真见过,具体的感受尚依稀可见,那个玩意儿却有些招人烦。因此,大人小孩儿见到了均可抬脚灭之,轻松之极。由此可见,臭虫的社会地位就是,走到哪里也招人烦,就是一个三岁的小孩子也能够消灭你。
有时,我觉得记者的待遇犹如臭虫,不尽相同,却也区别不大。特别是在那些涉嫌贪渎的官员,或是屁股底下不干净的官员,或是不作为、乱作为的庸官面前,或许就与臭虫别无二致了。记者在他们面前晃,在让他们感到恶心的同时,也有一丝恐惧。他们或许当场威吓利诱,或是通过各种关系网运作,总之要彻底灭掉你。
前两年,我曾捅过原青岛市委书记的那些丑事儿,当地宣传部门或亲自出马,或动用关系,目的就是叫我“一个字都不能写”,使得总编辑很无奈。据传,那个宣传部门的领导给“正面报道”下过定义:凡是通过他们组织的报道就是正面的,否则记者自己采访的就是负面的。也就是他们高度负责的“正面报道”,培养了一个个彻头彻尾的腐败分子,屡屡侵害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像在山西、河北、河南等地,那些今天出了大事的事儿早就存在着,为什么在前媒体没有揭露呢?不法商人和官员沆瀣一气,防范臭虫的工作已做到了极致,有的臭虫在露头时就被踩死了,有的臭虫已与时俱进了,变成了那儿招人喜欢的蝴蝶。
如果有这种可能,记者这种官场上的臭虫遭人烦,那些不法的人却又没法消灭它,或许臭虫的存在还有一定的好处?当然,我这还是一种梦想,这些话也是一些梦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