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産黨章程》規定:“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中國共産黨堅持對人民解放軍和其他人民武裝力量的領導…”。也就是說:黨領導軍隊,軍隊黨組織的壹切活動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
然而,北京軍區軍醫學校卻視國家的法律、法規于不顧,胡亂發放學曆證書!下面是北京軍區軍醫學校給壹名被“勒令退學”的學員發放的學曆證書。


國家教委對結業生是這樣規定的:“結業生是指具有學籍的學生學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其中有1門以上的課程(但沒達到留、降級門數)不及格者。結業生由學校發給結業證書。結業生與畢業生同由國家分配工作,分配工作後的定級工資比畢業生低定壹級。在學曆上則與原同期畢業生相同”。既然這名學員被勒令退了學,學校只能給他發放肄業證書,爲何又給他發放結業證書呢?請看北京軍區衛生學校政治部發給24集團軍工兵團政治處的函:

原來學校常委認爲:考慮到該學員今後的工作、生活方面的實際情況,可視本人態度爲其改發結業證書。從此可見,軍隊黨委也是講感情不講原則的,只要態度好,什麽都可以辦!由此可見,北京軍區軍醫學校黨委(正師級)完全是壹級胡來的黨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