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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民企被无偿接管考验周岁的《物权法》

发表于 2008-10-08 02:20:21 类别:时政

陕西民企被无偿接管考验周岁的《物权法》
盛大林

今年5月,民营企业陕西省双龙集团公司经营的高速公路华山服务区,被合作伙伴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无偿接管”。双龙董事长张胜利称,他两年来坚持举报交通厅长曹森“贪污腐化”所以遭到陷害。而曹森说,服务区是因为经营不善才被接管,张胜利却发帖污蔑自己。也正因涉嫌诽谤,张胜利正被陕西警方通缉。目前,双龙公司已经就高速集团“侵权”一事,起诉至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赔偿损失1500万元。(据10月7日《新京报》)

网上的那两个贴子是不是张胜利所发?贴子中关于曹森强奸和斗富的内容是否属实、是否构成诽谤?“接管”华山服务区是不是曹森对张胜利的“陷害”?陕西省警方把通常为自诉案件的诽谤案作为公诉案件来办是否合法?……这些问题都还有待查实和探讨,但一处私人产业被一家国有企业“无偿接管”、上千万的私人财产突然易主却是确凿无疑的事实。

陕西高速及交通厅方面认为,“接管”是因为双龙经营不善,具体地说就是因为华山服务区维修关闭期间堵塞了高速公路的交通。对此,双龙予以断然否认,就连陕西高速的一位副总经理也承认维修并没有造成交通堵塞。如果交通堵塞子虚乌有,那么“接管”就是毫无理由的——实体上已然违法。

退一步说,即使确实经营不善或堵塞了交通,陕西高速就能直接“接管”吗?不能。正如陕西高速的那位副总经理所说:“按照程序,必须先给双龙公司下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如果他们没有整改,我们通过仲裁委才可能收回转让给人家的经营权。”未经任何法律程序就直接“接管”肯定是违法的。让人哭笑不得的是,就在三天的“接管”行将结束的时候,陕西高速才把所谓的“整改通知”下发到双龙公司华山服务区——自己都已经“接管”了,人家还怎么“整改”呢?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再退一步,即使经过法律程序,陕西高速收回了华山服务区的经营权,也无权没收双龙的财产权。华山服务区里的油品、加油机以及办公场所和设施,都是双龙投资购置的,是张胜利的私有财产。然而,陕西高速竟然将双龙合法的巨额私有财产变卖或占有,这实质上是一种强盗行径,所谓“无偿接管”其实就是抢劫。

当然,陕西高速在践踏双龙公司和张胜利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践踏了中国的宪法和法律。因为宪法明文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物权法》也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去年10月1日,公众期待已久并被寄予厚望的《物权法》开始施行,很多人认为中国公民的私有财产终于有“保护神”了,然而就在生效刚满周岁的时候,陕西民企被无偿接管的新闻给这部“经济宪法”兜头泼来了一盆冷水。这对《物权法》来说,确实是一次严峻的考验。

那么,《物权法》能不能真正充当私有财产的“保护神”?究竟是曹厅长及陕西高速厉害,还是法律厉害?这就看法院的了。虽然强权和金钱有着巨大的魔力,但我仍然不相信它可以摧毁一切的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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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跟老外聊天 发布于 2008-10-08 06:14:28

    依法治国?找个老外聊天玩吧,既可以练外语,又可以交朋友,详情看本人博客

  • 跟老外聊天 发布于 2008-10-08 06:14:57

    依法治国?找个老外聊天玩吧,既可以练外语,又可以交朋友,详情看本人博客

  • 凤凰网友 发布于 2008-10-08 06:44:32

    开玩笑,政府做强盗已经习惯了,他能改?

  • 凤凰网友 发布于 2008-10-08 08:04:59

    以匪治国!!!

  • 凤凰网友 发布于 2008-10-08 08:18:04

    利好冲击,不知道能走多远,我们共同期待。 网络:499 544 548 手机:158-1553-4503 会买股票的是徒弟,会卖的是老师,“买套”只是输时间,追涨才会亏钱。 我们对后市还有好的预期吗?我们 都应该想清楚这个问题。 我认为股市还有行情!大家知道,炒股票就是炒预期,炒未来!9月的股市会如何! 我们共同期待。   如果后市还有行情。那就应该在大盘低迷时段,为后市行情的到来做好准备工作。做准备工作需要 耐心,也需要一个时间过程。但可惜是,很多人在大盘调整、下调、热点转换的过程中,往往忙于割肉 斩仓,一天到晚生活在恐慌或恐惧中。而一旦大盘上涨、飘红、又激动的忙着追涨,这样做的结果是什 么?大家想一想,想清楚了,我们就知道该怎么做    网络:499 544 548 手机:158-1553-4503 方式: 先帮你赚到钱你再支付我们公司的佣金。 服务: 负责Q、电话或者短信通知你的所有操作信息。 要求: 严格按照我们的指示操作。买进股票后如实回复仓位及价位以便我们统一记录分析卖点好通知你出货如有虚报所造成的损失本公司概不负责。 有诚信、诚意合作。对没有信誉的客户列入黑名单,以后坚决不与合作。 在股市中炒的是心态,拿的是股票,赚的是钞票,玩的是心跳!   请牢记,好股票,始终会涨!   因为我们是机构,所以比散户专业!

  • 凤凰网友 发布于 2008-10-08 10:28:56

    让人哭笑不得的是,就在三天的“接管”行将结束的时候,陕西高速才把所谓的“整改通知”下发到双龙公司华山服务区——自己都已经“接管”了,人家还怎么“整改”呢?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 凤凰网友 发布于 2008-10-08 10:29:26

    打酱油去吧......

  • 25106851 发布于 2008-10-08 10:30:39

    僭越。。。。中国就是这样的拉。可以肆意的侵犯私有财产。。。。唉。。。假公占私

  • 凤凰网友 发布于 2008-10-08 10:31:50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王就是各级当权者,法律是他们的遮羞布,高兴的时候穿上,不高兴的时候扯下来。

  • 凤凰网友 发布于 2008-10-08 10:33:08

    老百姓的房屋,只要是县政府的所谓城市规划一来,(实际是搞土地财政)不管你愿意不愿意,都得拆迁!当地法院是否受理不得而知!这就是特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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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gdalin

盛大林,1968年生,1991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河南《东方今报》评论员。邮箱:sdll@vip.sina.c om。通讯:(450003)郑州市经五路2号。 声明:本博不删除任何信息,包括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谩骂本博主的。若有评论或留言失踪(包括日志被删除),一概与本博主无关。另,由于工作繁忙、评论较多,所以一般不作回复。怠慢之处,敬请谅解。谢谢您的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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