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该对明星公众形象负责?
文/北岸
临近年终了,各种总结和表彰就如期而至了,提名获奖走红地毯,明星们忙的不亦乐乎。你方唱罢我登场,北京某调查机构举办的“演艺名人公众形象满意度调查”活动,又公布了本届评选的上榜名单,700多人的宏大阵容,几乎囊括了一线、二线和闲居在家的所有演艺明星,就连陈冠希和阿娇也“未能幸免”。
理论上来说,满意度调查应该是想对一年来“德艺双馨”的明星们予以褒奖,但举办方和评委们并不肯放弃挽救“失足青年”的责任,于是“力排众议”将此二人列入“候选名单”,以告诉所有的演艺明星们“犯错不可怕,只要你真心改过”。对照奥斯卡奖来说,能获得提名已是荣耀,不知道陈冠希阿娇会不会因此感激涕零而痛改前非?面对公众质疑,举办方举例说明“满意度调查”的功德圆满:去年排名靠后的“黑户”范冰冰和郭德纲,负面新闻从去年的屡见不鲜到今年的鲜有所闻总是有目共睹的吧?
不过,演艺明星是否吃香似乎和公众满意度关联不大,反倒“越丑越红”是混娱乐圈的普遍规律,成名的道路上,几乎都是先靠丑闻和轰动来博取名气,然后再来改恶从善。所以,三级女星“荣耀从良”,小三摇身一变成“贤妻良母”,“吸毒纵火”青年成为“浪子”榜样,耍大牌、打骂记者、劣质代理、男女绯闻等等小儿科,那简直就是秋风扫落叶般漫天飞舞,还真不曾见过明星成名之前有几个令人满意的道德模范。例如,范冰冰和郭德纲的“积极整改”大致走的还是这条光明大道。
明星们本人浑不把公众形象太当回事,调查机构不制造出点争议来怎么吸引关注,提高自家的知名度?看来,这明星们的公众形象,就只有靠投票的公众来负责,这听起来很美的公众形象满意度调查似乎更像是扯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