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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改”应该回到毛泽东时代
别误会,我所说的“毛泽东时代”,当然不是“人民公社化”时代,或者说,不是“三面红旗”时代,或第二次土改时代,而是第一次土改时代,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打土豪,分田地”时代,实现耕者有其田;今天要打的不是土豪,而是贪官。
我有一个判断,我国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肥的只有两种人,贪官和肥商;害的也只有两种人,农民和城市低收入阶层的购房者。要解决三农问题和房地产价格居高不下问题,不对土地制度进行根本改革,是不可能的。
现行农村土地制度,实质上是双重所有权制度,一是集体所有,或者承包者所有,二是国有。集体所有的,只是农产品定价的土地价值;国家所有的才是商品开发的土地价值。
这就是说,不管土地价值如何增长,农民作为土地的第一所有者,只能得到农作物补偿,巨大的商品开发价值被各级政府拍卖成高价据为己有。农民得不到因城市化带来的土地增值,就富裕不起来,从而失去社会保障;土地价格被两次抬举,一次是农作物补偿,一次是政府拍卖,如此高的地价,怎么可能有廉价房?
据说,现在要搞第四次土改(第一次是分田,第二次是入社,第三次是承包),这一次听说叫“流转”。流转什么还不知道,但我希望是“扭转”,对土地制度进行根本改革,回到毛泽东第一次土地革命时代:让农民享有土地的最终所有权,只有这样,他才能分享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所带来的福利。
减免农业税,是一个壮举;耕者有其田,是一个更大的壮举。如果能两壮并举,那就太雄壮了。
2008年10月10日

wujiax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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