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明阳
命运就是在刻意避免命运的过程中才成为注定的

从一桩医疗事故看人间妖魔鬼怪

发表于 2008-10-10 22:10:43

         2007年5月3日,我的一个朋友在正在城市改造的街道上行走时,突然,一脚踩进了一个洞里,只听他哇哇大叫,说站不起来了,当我们把他扶起来时,才发现那是随便用两块板子盖起来的下水道出口。心想,政府真是处处在响应国家的号召,节约到下水道来,尽然连将就在这块木板上写上“此处施工,行人小心”几个字也节约掉了,明知人家胳膊那么粗,我们还是要用我们的小腿去搬搬,果不其然,城管局打发我们——满城都在改建,偏偏你那只脚要踩进去。

        我们好像觉得自己理亏,忙人无计,先救人要紧,于是把朋友送进了当地的一家市级医院,心里盘算着,草民贱命,只要人无大碍,谁对谁错,也不是我辈力所能及。一片照下来,右脚踝关节上胫腓骨开放性骨折。说实话,当时心里的痛大过骨折的痛,咬咬牙,只要命还在,医就医吧!交点冤枉钱,把院住下来,行固定术。

        几天后,痛钱就慢慢地大过痛脚,战战兢兢接过吹款单,是为了健康出院,一边安慰自己,痛钱总比痛脚好,一边数着出院的日子。又过了20多天,终于,按医生原计划的出院的日子就要到了,可是,朋友的脚怎么也下不了床,医生决定给他再照一张片,一来看看手术的效果,二来看看是什么原因。谁知一片照下来,原手术处一切正常,而在原骨折上方发现腓骨另有一处骨折。那会儿,真正体会了“祸不单行”的滋味。

        我们质问管床医生,入院时为什么没有发现这处骨折,如果发现,可以通过一次手术彻底处理掉。现在,下端手术已过20多天,难道,还要在刚刚愈合的伤口上再来一刀,行第二次固定术?那么,由此造成的身心的创伤和人民币的创伤,应该由谁来买单。医生说考虑考虑第二天答复我们。第二天,医生回答:“此处骨折不需要手术”。由于事件“专业性”因素,我们仅提出两点质疑盼医生慎重回答:第一,胫腓骨三处骨折,为何只发现下端两处,医生应不应该负诊断失误的责任?第二,应由上级医院来评定。最后,医生说先去评定。

        现在,第一个问题不用怀疑,为了朋友的健康,也为了怕还有别的你想不到的问题发生,我们拿着片到贵州省人民医院,主要是想搞清楚,当初未发现的这处骨折,到底需不需要手术,结果省医的诊断是:1,没有发现此处骨折,是犯诊断上的低级错误;(语言)2,踝关节上胫腓骨骨折术后,腓骨中上1/3处骨折,对位对线差,建议手术。(书面)

        说实话,我们并不希望结果是这样的,还是那句话,小胳膊拗不过大霸腿。事也至此,只好找院方再协商一下。暗自琢磨着医院顾惜自己名声,也许会妥善解决。抱着这种想法,医政科的领导接见了我们,我们把省医的诊断交给主任并提出自己的要求:1,医方承认诊断失误,2,承担二次手术和由此带来的护理、生活、误工等费用,3,如果医方同意前两项,我们可以考虑放弃精神损失的索赔。医政科主任有点像统战干部,首先说点安慰我们的话,然后问我们是干什么工作的,挣钱容不容易,有没有礼拜休息,工作压力大不大。七扯八扯,东扯西扯,就是要把我们的老底摸出来,看看我们的小胳膊粗不粗。完全没有认真对待我们提出的问题,最后,主任告诉我们,过两天答复。等过两天再来,主任的脸嘴已不像统战部长,改成公安局长:“经反复研究,我们采纳本院医生决定,请你们配合治疗,否则,后果自负。”

        幸好国家管事的部门多,不然,还不被你们这些乌龟王八蛋欺负死了,城管局不是人,卫生局是管人命的,难道还不是人不成。一边心里还想着,有国家真好,这个时候如果没有国家,社会就像黑社会,我们这些良民说什么也混不下去,说不定为了苟活,也要加入黑社会,想着想着,浑身直冒冷汗,幸好!幸好!

        医政科主任未等我们开口,满脸堆笑,等我们说明来意,脸就沉了下来:“人家是专家,我们虽然是领导,但也要听取专家的意见。”我们反问:“省医医生不是专家?”医政科主任先是摇摇头,然后又点点头,然后又摇摇头,做完这些动作后,点燃一只烟,长长的吸了一口,然后,又轻轻的吐出来,烟雾在空中变成一个一个的圆圈,在小小的办公室内甚是壮观,主任的这张大嘴,让我们羡慕不以,可惜是从政,要是从商,搞表演,足以让他发财,等小圈圈变成大圈圈,主任这才说话:“你们是在省医看的病吗?省医的诊断没有法律效力嘛,等病人治愈出院后,可以交6800元到局里面请医疗事故鉴定小组帮你鉴定,那个才有法律效力,如果你还不服,可以再交8800到省里面鉴定,那样,我们局里面才能处理,现在你们先回去,把病人治好再说。”等我们从他的烟雾中回过神来,才明白又是一个统战部长,这个更厉害,同时用恐吓和同化打我们的心里战。后来,我们才从别人那里得知,这位科长曾经因为大脑摔坏住过那家医院,由此而欠下人家一笔人头债。

        那个晚上,是我们一生中最绝望的晚上,这种“最”,以前没有,以后也不可能有,我们甚至怀疑流淌在我们身上的血是不是中华民族的血,因为,它是那样的冰凉,让我们的头皮感觉发麻,全身感觉毛骨悚然。从今以后,我们在这块土地上生活,将不再有安全感,不再有信心,每走一小步,将如履薄冰,如走钢丝。而且,还要无视恐吓的存在,幻想同化的存在才能过活。

        第二天醒来,看着红彤彤的太阳,又要面对自己的生活,昨天的那件事,它将怎样来结束,考验着我们每个人。后来,我们都想到了最后的那把秤——打官司、上法院。于是,我们开始琢磨这事,赢了官司输了钱不说,关键是这个“赢”对我们来说,是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赢”,如果是的话,我们的这一生,将是打官司的一生。因为,我们必将与这样的人打一生的交道。一个平常人根本难以承受这种力量悬殊的无休无止的较量,何况,谁输谁赢不是我们说了算、也不是正义说了算。所以,这是一个笨重甚至是无知的主义。

      这件事直到现在,也是不了了之。很多时候,“爱国主义”和“愤青”纠缠着我们的心灵,做一个愤青者觉得太小儿科,但当一个爱国主义者,我们找不到着力点,甚至,当同胞拿着我们给他的权力在明目张胆欺负我们的时候,我们也不理解什么是民族主义。

        原本是想给本文取一个叫《从一桩医疗事故得到的照妖镜》的名字,希望它染上神秘的神话色彩,借一借蒲松龄的灵气。但是又一想,妖怪就站在你的面前,用“照妖镜”简直是多此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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