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丁:哈尔滨命案视频是“国家机密”吗?
公众和舆论对哈尔滨命案的高度关注,寄托了最起码的理想,至少在此案件中,公众能够获知完整的真相,实现个案之正义。
现在看来,程序上的瑕疵依然一目了然,其根本原因当是指向命案的调查机制。哈尔滨警方一再向死者家属和媒体表示,“绝不护短”,就实实在在体现了这种自我调查、自我举证机制的尴尬。而这也正是我每当发生此类事件时,呼吁建立第三方独立调查机制的原因。
程序瑕疵也导致了舆情分野。伊始警察被认作是惨无人道,而“洁本”视频(清晰删节版)流传后,林松岭疑似“衙内”,使得警察获得部分同情,致使公众纠缠于命案当事人的“身份问题”。不得不说,然而,无论公众持何种观点,其立论基础,都是这相当有限的信息,因而只能做出模糊判断,如此,“理性”自然也难以实现。
明眼人都知道,此案最重要的证据正是事发当时的完整视频录像,可是,19日,林吉利一家强烈要求警方在当地电视媒体上公开完整的监控录像,以及申请拷贝该录像,都被警方以此案还在侦办中为由予以拒绝。
案件正在侦破中,理由也很堂皇,似乎这视频是不可泄露的“机密”。可是,却很不靠谱,因为这“机密”却有个7分42秒的删节版在广泛传播,在其中,我们看到了死者林松铃极度嚣张,数度挑衅,而警察却克制忍让,几近“任人宰割”,这也是甚至有网友为打死“衙内”叫好的原因。
原本20多分钟的完整视频,变成7分多钟在广为流传,的确,信息是公开了一部分,用专业的术语形容就是“选择性公开”。 很简单的常识:两方人打架,即便一方被打的满地找牙,惨不忍睹,倘若视频只发放一些他“勇挫对方”的情节,其形象也绝对够 “凶神恶煞,极度彪悍”,所谓“选择性公开”的魔力正在于此。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选择性公开”非但不能接近真相,而恰恰相反,很可能会是“篡改真相”。所以,公众一定需要搞清楚,那另外十多分钟发生了什么?我们“克制忍让”的警察究竟是怎么变成“杀人凶犯”的呢?
哈尔滨警方再三强调,绝对不会护短,会还死者一个公道,给公众一个真相。却把命案完整视频当“国家机密”捂着,这种典型的人格分裂行为,只会让公众和舆论更加质疑其公正性。怎么看来,这都不是一种好的处理方式。
最后用一个悖论来结文:倘若哈尔滨警方真要保证真相被获知,保障法律之公正,那就必须完全实现此案信息的公开透明,那就没理由把命案完整视频当“国家机密”捂着;而如果您就是不公布这个极其关键的证据,那么,至少请您在表述所谓“公正”,“真相”此类庄严词汇之时,不要那么言之凿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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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有猫密。博主的文采和选题都很棒,很佩服。天空软件园的媲西伊遮斯远控御防专门防止屏幕监控、键盘鼠标记录,防止聊天记录被偷看防止远程控制防止信息泄密等,很棒
是国亡机密!
什么叫国家机器?权力在他们手里,他们就是主宰地位低下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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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社会,哪有公正可言!
偉大領袖教導我們;槍桿子里面出政權。有權就有理,唉!說個干嘛!沒用!
警察是特殊职业----有执法特权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和各种纪律条例约束,是肩负着公民安全责任及化解社会治安的各种矛盾冲突,其决不同于普通老百姓(法外自由),人民警察首先是老百姓遵纪守法的表率和模范...。这几位警察问题是:1.违纪---非公务在酒吧喝酒、酒后驾车、遇事没有出示证件 、没有职业道德、见犯法没有报警 2.违法---非公务非自卫打人,并且往死里打性质恶劣,其执法犯法,造成警察形象社会恶果也很严重。这几位警察人民把特权交给了你,我看你们心狠手辣眼里根本没有人民,更无王法。
谁相信公正,就这一段视频都不敢公开,还谈什么公平可言,当今的社会.........
只能用特色来回应了,相信我们国家会好起来的,不过,这需要时间,也许是几百年吧,没有任何一个王朝能够永生,在我们中国的历史上从来没有例外
有视频的尚如此,无视视频的又如何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