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万赏金赏完后还要抓贼吗?
•洪巧俊
一份数据显示,今年1月到9月份,平顶山市共发生1513起入室盗窃案件,相比去年上升了将近1个百分点。昨日,平顶山市公安局出台奖励措施:拿出100万元奖励市民抓贼。(2008年10月22日大河网)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平顶山警方要拿出100万元奖励市民抓贼,数额的确不小,有这么多的钱奖励抓贼,相信平顶山的贼在一段时间内会减少。平顶山市公安局负责人说,市场经济条件下,用物质奖励的方式或许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话我也相信,问题是这100万元奖励完了,还要不要奖励?不奖励,盗贼们会不会卷土重来,甚至变本加厉地让百姓不得安宁?
平顶山公安局为何如此大方地拿出100万元奖励市民抓贼?奖励的钱是办案经费,本来捉襟见肘的办案经费,现在还要拿出100万元来奖励,经费是不是更紧张?这会不会影响其他办案呢?不过,平顶山公安局如此大方拿出100万元奖励市民抓贼,当然是另有所因,细读新闻,就可以知道,原来平顶山警方至年底前实行此政策,意图掩盖前9个月盗窃案高发,且破案不力,要用未来的70天时间来弥补打击入室盗窃犯罪。70天的“重赏”奖励与突击行动,可能出现两种情况:一是取到震慑盗贼的作用,盗贼们听到“重赏”的宣传后,逃离平顶山,到别地作案,或者荫蔽下来待风头过后再伺机再动;二是在“重赏”之下,群众积极抓贼,犯罪分子落网的多了;由此带来的效果是发生的盗窃案件少了,破案率高了,然后来个全年平均,平顶山公安局成绩就合格了,甚至成绩突出,又要受到上级表彰了。
“平时不烧香,到头抱佛脚”。70天的突击行动能取到成效吗?更不要说长治久安。当今,一些地方成为治安案件的高发地,总会听到这样的声音:“警力不足”,我们不排除警力不足的可能性,但也不排除是效率低下造成的。有网友说,如果按多少市民一名警察来算,现在的警力肯定比上个世纪80年代要足,但为什么足反而案件上升了?再说警察的职责就是维护老百姓的安全,因为他们受过专业的训练,而且还领着纳税人的钱。发动老百姓维护社会治安,是过去的土做法,也是制度不健全的体现。有些问题不是钱就能解决的,毕竟人的生命才是最重要的。在国外,警察是不鼓励市民抓贼的,因为这是警察的职责,市民没有受过专门训练,和犯罪分子作斗争风险大。假如一旦伤了,一切医疗费是不是也由公安局出?应该说,这种“重赏”市民与犯罪分子斗争,是将风险转嫁给市民,是极不负责任的表现。
如果真的要长治久安,为何不考虑长效机制?这种应时的奖励方法能治标,却难以治本。再说如果各个政府部门遇到问题,都要重赏市民去做,那这些部门存在的意义何在?
如果猫不抓耗子,肯定会发生鼠患。现在贼和贪官一样多,抓不完。
直言不讳,一语中的
在我们广东省顺德的一些农村里,贼还真的多,那些所谓的治安员根本上是挂名的,平时就会吃吃渴渴,根本上不会做本职工作,每天都会有盗窃案发生,农民后活何其苦!!!
悬赏抓贼是什么意思?是不是警力不够?我建议各派出所的编制为1个混合旅,至少是1个加强团。平顶山各路口建碉堡,架上机枪。夜间有伪军负责,以连为单位,上刺刀,弹上堂。这个办法怎么样,肯定没贼了,还能节约1000000万。
猫都当贼了耗子就没人管了。
‘贼’喊捉贼,
贼也有会算的,抓个贼如果奖一万,会算的贼就会偷两万为起点,退路就不言自明了.
无它,是权利寻租的思维定势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