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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Z: 品尝美国民主的自由与不自由

发表于 2008-11-01 20:10:18

此次美国总统大选, 笔者因两件事与其结下了不解之缘。 一年多前奥巴马刚宣布要参选,我就觉得应该挺他一把。到不是我有先知先明的眼光,而是比起喜拉丽,我确实更喜欢奥巴马的外交政策和他独特的, 能以一个非美国人的眼光看待美国和世界的视角。 当然,奥的反战和喜对伊战的算计,早已给我对两人的感情倾向做了个铺垫。定下来要挺奥巴马后,就觉得一身轻, 心想输就输吧,反正喜拉丽那边有那么多亚裔在围着她转,我干吗去凑那个热闹呢?正巧在这时,一位芝加哥奥巴马阵营的亚裔朋友来华府办公,酒后茶余之后,谈起奥巴马,她没想到我竟然不顾输赢,对奥巴马如此支持,便力邀我正式加入奥的阵营,考虑到我在亚裔社区的多年“辛劳”, 一来就给我封了个什么奥巴马亚裔全国竞选委员会成员(按国内算法也许该有十品了吧, 此是自娱),就这么简单,既没写申请报告,也没等什么审批。从此,我就一发不可收拾,此是后话。

 

另一件结缘之事跟我住的地方有关。我住在华盛顿北边的马里兰州,离维吉尼亚州仅一江之隔。近年来,由于大量高科技人才和亚裔的涌入,维州正从传统的铁杆共和党保守州急速转向民主党,可谓两党楚汉必挣之地。这样,大量的亚裔很可能就成为关键少数票。但这下麻烦就来了。奥巴马把维州定为志在必夺之地,投下不少赌注。可住在此地的近八万华人从来没好好组织过,一如散沙。我就想乘大选现在还有热度,我来把这里的华人试着组织一下吧。于是马上与几位好友商酌,大家也有同感,就这样凑起了一只小小的队伍,颇有当年梁山好汉结义时的孤零感。接下来,我们就七嘴八舌凑了个很搅口的超长名字:大华府华人支持变革大同盟(英文为:GreaterWashington Chinese Americans for Change)。就这样,既没到民政局注册,也没到“派出所”登记,我们的大旗就打出来了,队伍也拉出来了。嘿,在美国,只要不犯法,谁管你呀!

 

接下来,就与好友们策划了在一个发起人家里举行第一次聚会(也很可能是唯一一次)(不信见图)。一切都定下后,我们就写文章登报(好在当地有不少无人管制的中文小报),并到处给朋友打电话,发电子邮件,不亦乐乎。等到了星期天下午,陆续来了三十多人,有华人,亚裔,和白人。可不要小看这三十多人的阵仗,在美国可不是小数。按中国人口比例乘4.5,这三十多人可就变成一百四五十人了。大家当场决定要分头给华裔注册选民打电话,认为毕竟是俺华人对华人,自家人好说话(其实大量华人选民都不会说中文了)。当下又决定要大家捐款,凑足钱去登中文广告。大家你看我,我看你,不一会就凑了差不多一千美元,足以在当地三份华文小报作个整版的广告, 大家又是一阵兴奋,不在话下。

 

话说大家正因“融资”有方,“项目”有望而踌躇得意时,门铃响起。开门一看,来者颇有来头。他就是加州亚裔在州府里官拜最高的美籍华人JohnChiang,官阶为“Controller” 大意为加州审计长 (不信有图)。老兄来京城衙门公务,可人一下飞机,就被奥巴马竞选办公室抓来为我们聚会助兴,或是台湾人说得“站台”。政客毕竟是政客,不多几句话,说得大家飘飘然,好像两周后的奥巴马夺旗拔帅真跟我们这只队伍有什么干系似的。

聚会结束回家后,突然想起今天筹得善款或许该给政府有个“说法”吧?不然,美国的选举不就乱套了吗?随便什么人都能在任何地方以任何方式筹措“政治献金”?台湾这两天不正是为陈水扁的“黑金”搞得天翻地覆吗?凭笔者在政治江湖里多年闯荡的感觉,这事可能不简单。于是马上打电话给维州民主党竞选协调办, 如实向财经委员会主任呈报详情,可主任说,“这事我说不清,我得咨询我们的法律顾问,你明天再跟我联系。”

 

第二天,我去另外一个奥巴马办公室公干,碰巧碰上一个有多年竞选经验的律师老手朋友, 于是拽住他就问“几个邻居聚在一起,可不可以自己凑钱在报纸上作个政治广告说我们喜欢谁或不喜欢谁?” 他说应该可以吧,不应该有什么特别手续吧?说完又问另一同事,“你说呢?” 那位同事想了一下也说,“嗯,可以吧?不过,话说回来,如果没有什么政府约束,那末富人不就可以控制选举了吗?” 我在一旁越听越糊涂,越听越头大。

 

下午给协调办财务主任打电话,他竞说律师也不太清楚,劝我去联邦选举委员会弄清楚。我为了尽快了结此事,便想出一招问他:“可否考虑我们把筹来的钱交给你们,然后你们再在我们指定的中文报纸上作同等价值的广告,反正咱们都是为了一个革命目标嘛。” 他说这有可能,但是还得再跟律师商量一下。

 

我乘等他的时候跟我一个主管民主党外围NGO团体的好友求救。他到挺爽快,说可以,他们以前也帮其它团体和个人做过,但得先通过一个网上的收钱网站,该网站会提取57%手续费;然后等他的组织做完广告后,他要按先例再收取57%的管理费。想到我们辛辛苦苦筹得钱一下就要流失十几个百分点,我只好对他说我得想想。

 

终于主任回来,说律师建议他最好不要这样,以免麻烦。说是现在共和党常常无中生有,挑民主党的茬。我没办法,只好花了几小时时间,去了趟联邦选举委员会,终于等到了工作人员,坐下来讲述我为了这几块钱到处颠簸求人。她深表同情,说选举法确实很复杂,知道的人也不多,也难怪竞选办公室了。

 

她说我这个案例并不复杂,按联邦选举法,在一年之内,几个公民为政治广告筹钱,若不超过一千美元,可以不向联邦政府备报。但超过了一千,你们就要到注册为“政治行动委员会”(PoliticalAction Committee, 或美国政治中政客们极想拉拢或害怕的PAC),每个季度向我们报告你们的筹款和花费情况。若是登广告,或作其它的政治宣传花费,一个人在250美元以内不必备报,超过就要报。我说那我们呢?她说回去好好数数,上次有没有筹到一千元?查查有没有人给了两百五十元以上支票的?

 

总算是大概弄清楚了。可真够麻烦。为了几块政治广告钱,要这么小心翼翼,繁文缛节的。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啊。看来凡事有自由之处,就必有不太自由之时,无论美国还是中国,天下同理。好在大选即将结束,再熬两天,就可以好好美美地睡上一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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