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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02 10:17:16 编辑 删除

浏览 1279 次 | 评论 4 条

/朱显雄

 

昨天,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公布了《台湾记者在祖国大陆采访办法》:

根据该文件,台湾记者采访不再需要提前10天申请,采访期限也由原来的一个月延长至三个月,还可再申请三个月的延期,同时驻点期间可多次往返。办法还特别提到,台湾记者可以通过有关部门指定的服务单位聘用大陆居民从事辅助工作。至此,实行十一年的《关于台湾记者来祖国大陆采访的规定》同时废止。

台湾记者来大陆采访,应当向主管部门授权的相关机构申请办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手续。台湾新闻机构申请在大陆驻点采访,由国务院台办审批。台湾记者来北京驻点采访,向国务院台办申请;来大陆其他地区驻点采访,向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及深圳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台办申请。获准在大陆驻点采访的台湾记者,可申请三个月以内的采访期限;如有需要,经批准可延长一次,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驻点期间可多次往返。

台湾记者在北京采访,要求延长采访期限的,向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申请;在其他地区采访,要求延长采访期限的,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及深圳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台办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办法还规定,台湾记者在大陆采访,需征得被采访单位和个人的同意。采访时应当随身携带并出示主管部门委托签注机构、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及深圳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台办代发的台湾记者采访证。台湾记者可以通过有关部门指定的服务单位聘用大陆居民从事辅助工作。台湾记者因采访报道需要,在依法履行报批手续后,可以临时进口、设置和使用无线电通信设备。

台湾记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新闻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地进行采访报道,不得进行与其机构性质或者记者身份不符的活动。违反本办法,将由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违反国家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将依法处理。

……

架构两岸信息平台,寻求和平统一之路,我等中国公民责无旁贷。

本博主先后有过报社、宣传部、电视台、电影制片厂等工作经历,出版发行了长篇历史小说《谢灵运》(60万字,《大众文艺出版社》20026月出版发行)、《英雄岳飞》(66万字,《浙江人民出版社》20041月出版发行),与国内大陆媒体长驻浙江的部分浙记者站站长是好友,也曾与台湾的影视工作者有过多次影视合作,居住在浙江杭州市,目前应邀创作一些小说、影视作品。若有台湾同行来浙江采访需要提供帮助,本博主可以尽到地主之谊,予以免费提供咨询与帮助!

但是,“台独”分子,恕不奉陪!

特此启示。

联系:zhuxianxiong@sina.com

 

英雄岳飞.JPG
英雄岳飞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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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蜀山君 [2008-11-02 06:24:46 PM]

    架构两岸信息平台,寻求和平统一之路,我等责无旁贷

    回复 删除
  • 蜀山君 [2008-11-02 06:25:06 PM]

    光看题目,我就认可了!

    回复 删除
  • 梅明 [2008-11-03 09:07:56 PM]

    ;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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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杨鑫辉(预言家) [2011-11-30 12:15:12 AM]

    尊敬有要识之士你好! 缘份让我们相会,《强我大中华》或可拍200集以上室内(外)电视连续剧,它集人性进化,人格提升,反腐,爱国,爱民族......中华民族要自强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为核心。 正在修改完善中的电视或电影剧本《婚介》,作品从人性和心理人格的角度,情节及主人公以种花,卖花,唱山歌谈对象为主题......作者力图来一个歌剧成份于《刘三姐》之后,情感成份于《五朵金花》之后的综合剧情。不过尚未完稿,你可记我QQ号待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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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主

西陵墨客

编剧、作家、制片人,浙江省作家协会会员、浙江电影家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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