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来的“怪叔叔”事件,大概将在所有人惊讶的目光中消失于大众视野。做媒体的应该都接到封口令了吧?
深圳警方的说法虽然有可商榷处,但你也不能说他们这种说法没有一定道理。只是法律处罚有上下限之分,人家就是按照下限处理,你又能如何?这种自由裁量的权力,在正常社会是法律与人情的缓冲垫,在不正常的社会是贪官污吏、权势阶层的救生索。
我早就说过,我国的法律从来是对草民严刑峻法,对官员宽仁厚德。取款机故障都能一审弄个无期出来,这种严打的手段与逻辑要是用在现在定性为“公共场所行为不当”的这个事件上,进去劳改几年总是免不了的吧?现在连拘留都没有。
有人可能会说,那厮还是被免职了嘛。这话说得有理,有理的地方在于,这种免职只能凸显两点:其一,法律还没定罪的时候先行把他拿下,证明这完全是一种没有任何程序的长官意志依然左右着官场;其二,官位、党票还是值钱的,至少免去官位就可能少了牢狱之灾。这两点都不新鲜,这个事件目前的结果证明的只是一个不新鲜的定律。
所以,这次我真的是不想骂人了,不论是操深圳警方以及他们上级之女性亲属,还是直接骂“你妈逼”之类的话,都是没啥意思了。但我说的没意思不是指骂本身没有意思,而是说甚至我有点以旁观的态度看着他们这么做。
当老百姓骂的时候是好事儿,至少他期待你的改变。如果骂都不骂了,估计就是冷眼旁观,看着您老造自己的棺材了。看着你左钉一块板、右上一块漆,等造的差不多了,大家一拥而上把您老抬进去。
所以您看,我这次不骂人了,以后除非吃火锅上火以外也不再骂了,最多是尽量把您造棺材的时候之不足指出来,以便大家明白您在做啥。
历史书上的阶级划分实在搞笑,细看历史,中国历来的矛盾就是官民矛盾,只听说官逼民反,没有听说过地主逼人反的!
其实棺材都是他们自己造的,老百姓的权力是埋幛葬他们.
多春鱼 发布于 2008-11-06 13:37:12 楼主是在撕裂社会,社会从来不存在草民和贵民,人人生之平等,楼主硬要将一部分人贴上草民的标签,本身就是对他们的蔑视。中国已经经历了许多的灾难,大家已经到成一个共识,那就是社会的相对公正一定是建立在依法管理的基础之上,而不是狭隘的盗取民意,用炙热的情绪去执法,如果大家认为这个法律条规不适应当今社会,大家可以坐下来修订修改它,直至大家满意为止,这里所说的大家是指全国人民,深圳的警察只不过是按照大家制定的规则办事而已。 多春鱼 发布于 2008-11-06 13:45:01 成熟的民意只是通过各种媒介,监督政府是否依照法律办事,但是决不允许某些人将个人的意愿凌驾于法律之上,如果你发现自己的个人意愿在这个社会代表了绝大多数人的意愿,那就是我们之前指定的法律出了问题-------------------------------------------------------------------------------------- 这个什么多春鱼要么是故意装傻!要么就是脑袋被驴踢了!你认为我们这些屁民有资格坐下来修订什么狗屁法律么?你认为我们屁民配监督政府么?你是刚从火星来吧!地球太危险,你还是回去吧!
当棺材板上的钉子敲下去的时候才发现这一块一块的木板上都是草民的血汗,那一枚枚钉子都是愤怒的目光。
他们有资格用棺材吗?挖个坑就行了嘛!
我不支持多春鱼的观点!但我不反对你说话的权利!
多春鱼先生,请你注意你的言行,什么"撕裂社会",从那里学来的?动不动就给人一罪名?请你回去研究一下党宪法的第三十五条!再出来放你的屁,妈的,我真忍不住要骂你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