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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网南京2008年10月23日报道,江苏省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因收受巨额贿赂,其经额高达人民币1.0867亿元、港币5万元、美元4000元,日前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捕前,姜人杰曾任苏州市副市长,分管苏州城建、交通、房地产开发等经济领域,还兼任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常务副总指挥、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和苏州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总指挥等重要职务,法院审理查明,2001----2004年间,姜人杰利用职务便利,肆无忌惮地中饱私囊,先后收受苏州鼎立物产有限公司总经理顾某、苏州市华业百福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某、苏州易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某、苏州天熹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林某某、苏州市友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凌某某贿赂款等。管窥一斑,足知大体,姜人杰如此大权独揽,横行恣肆,且无人监督,中国房地产焉能无大量泡沫产生?人民群众的生存权益焉能不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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