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1年,针对那个厚颜而愚昧的法国侵华上尉巴特勒来信,雨果回复道:“有一天,两个强盗闯进了圆明园,一个强盗大肆抢劫,另一个强盗纵火焚烧,原来‘胜利’就是两个征服者平分赃物,一个把口袋装满,一个把箱子装满,然后手挽手,笑嘻嘻地回到欧洲。这就是两个强盗的一段历史……这两个强盗,一个叫法兰西,另一个叫英吉利。……我渴望有朝一日法国能摆脱重负,清洗罪恶,把这些财富归还被劫掠的中国。”
可惜一百多年过去了,法国并没有把劫掠的财富归还中国,而且还要把当年从圆明园抢走的两件文物——鼠首铜像和兔首铜像——高价拍卖。据称,拍卖估价高达上千万美元。这引起中国民众的愤怒。(10月27日《环球时报》http://news.sina.com.cn/c/2008-10-27/083816532200.shtml)
我也同样愤怒:你们抢了我的房子自己住,末了还把房子卖了个天价发横财,强盗+奸商,岂能不怒?我从小到大受的最多的教育之一就是历史,从汗牛充栋的书里我早领会了真谛:我们的国家近代太屈辱了,像鱼肉一样被人宰割,一读到那段历史、那段屈辱,尤其是圆明园,我就痛彻心扉、义愤填膺。这次,我又看到了法国要拍卖当年从圆明园抢走的文物,还是天价,那段历史怎能不浮现眼前,怎能不痛彻心扉不怒发冲冠,只想怒吼:把我的东西还给我!
喊完了,突然感觉一切如空谷回音、如入无人之阵,这样的痛恨义愤、这样的怒吼肯定不止我一个人有过,肯定不止这一阵有过,成千上万的中国人有过,十年来二十年来三十年来一直有过,甚至从1860年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抢走大批国宝后,就一直成为国人心头敏感的神经、难消的痛,以至于圆明园发生的一举一动,比如当年的环保铺膜事件,都引起社会的痉挛和阵痛。
掐指算来,圆明园从1860年遭受灾难至今,已近150年了,国人的“圆明园之伤”也痛了一个半世纪了,按理说,“化悲痛为力量”,150年的国人之痛,不说150年,起码半个世纪吧,也早该化出无比巨大的力量了。就是从物理学的能量守恒去看,力是可以转换的,“痛”的力量不能老是窝在心里,应当适时转换成其他改天换日的力量,以便用强大和富庶来遥祭逝去的圆明园。老是悲悲戚戚、停留于口舌之能,实在是世纪的浪费!
其实,哪有什么150年长久不愈的伤啊!他爷爷的爷爷曾抢了我的家,孙子的孙子之间是不是一定要把当年的仇恨与屈辱,永不停歇地清算下去?江湖上有“此仇不报非君子”的道德观,但文明中也有“化干戈为玉帛”的价值观,这个世界,与仇恨并存的还有希望、还有合作、还有前行,历史有需要刻骨铭心、令人警醒的惨痛,也有催人奋进、面向未来的经验。
况且,所谓的“圆明园伤”又带有多少简单片面的意味啊!的确,圆明园曾严重损伤于1860年英法联军的劫掠和火烧,但它并未彻底绝灭。且不说同治年间的修复,即使到了1895年,康有为还在游园后写道:“虽蔓草断砾,荒凉满目,而福山寿海,尚有无数亭殿,有白头官监守之,竟日仅能游其一角。”重创后的圆明园其后之所以彻底毁灭,更多是国人自己的破坏。八旗兵丁、土匪地痞在乱世时代的趁火打劫,官僚军阀的巧取豪夺,圆明园的珍贵古树、石材丧失殆尽,其后更有管理者保护的失职,最终大批农户的入住使得圆明园山形水系遭到彻底破坏,可以说,“圆明园伤”的内涵不仅包括西方列强的侵略,也应包括国人的自戕,而后者却长期难以唤起我们的痛感,尤其令人唏嘘。
话扯长了,再回到法国拍卖中国圆明园文物事件。150年过去了,沧海桑田、政府更迭、物非人非,文物还是那个文物,可今人很难再以现代的一套规则体系去追问当年“巴特勒们的历史侵略罪责”,很难再有足够的文化和道德力量让今天的某国政府为曾经的历史买单。如此,再以150年一成不变的“痛恨”作为“圆明园伤”的唯一反应,也似乎不合时宜,其实,除了痛恨,我们还有更多负责任的、理性的、与时俱进的“圆明园情结”内涵和表达方式。
所以,我决定,在“圆明园伤”又一次刺激我的时候,我不打算继续痛恨、怒吼下去,只想借“圆明园伤”给自己点动力,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为诸如文物环境保护、公民社会出点力。
对“圆明园伤”如此,“中国近代历史伤”也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