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10 12:4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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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严打”
过去国家在每个历史时期,为了安全稳定,都要组织运动式“严打”,采取霹雳手段,横扫一切妖魔鬼怪。所到之处,流氓小偷,飞车抢夺,坑蒙拐骗,走私贩毒,杀人越货等社会犯罪尽收网中,将一伙伙罪犯挂牌游街,示众宣判。舆论配合,公安行动,社会治安随之一靖,人民群众拍手称快。
相比过去运动式,现在已处法制环境,社会治安已有好转。加之现在通过这么多年的“科技强警”,公安系统除了没有原子弹,几乎什么先进装备都有,对付几个蝇营狗苟之徒,几乎杀鸡用牛刀,早就不在话下了。
小偷之流固然可恨,但毕竟属“窃钩”之辈,案值不过几百、几千元,对国家危害不大。而且只要加强防范,那些“窃钩”者都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永远成不了气候。然而现在人民群众最为不满的重大犯罪案,特别是经济领域的犯罪,其起因往往都不是一两个普通犯罪分子。现在老百姓心里最痛恨的,首先是贪官。贪官和“窃钩”者不同,他们是“窃国”之辈,对国家财产鲸吞蟒咽,动辄几百万、上千万、甚至上亿,去年上海社保案挪用金额达数百亿,达到建国以来最大案值。一个大案往往牵出数个窝案、串案,涉及多个贪腐利益集团。他们盘根错节,互相勾结,有的甚至握有重权和专政工具,后面还撑着大保护伞,要扳倒他们谈何容易!早在几年前,《南方日报》曾有一篇披露前罗定腐败书记的文章,标题是《工作二十年,何来一千万》,一个小小县级市都有如此猖獗的贪腐官员,何况更大的权限和更深广的的经济领域!据经济学家胡鞍钢匡算,腐败每年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就有一万亿之巨。试想,在当前国际金融动荡,国家正采取一系列措施共度时艰,只要省下这一笔,就是多么可观的数字,对国家的好处有多大。毫无疑问,贪官要是继续成为气候,让它泛滥成灾,就会失信于民,进一步激化社会矛盾,动摇国家根基。
过去我们“严打”始终贯彻一个“严”字,采取霹雳手段,雷霆行动,结果立竿见影,马上见效。对付当前愈演愈烈的腐败顽症,我们是否要反思一下,腐败分子如此猖獗,贪官污吏层出不穷,是否与我们惩处失之于宽、处理失之于松、制度不够完善有关?我们是法制国家,应发动群众,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接受公众监督。反腐机构,乃国之利器,应赋予更大权力。应借鉴“严打”经验,对腐败分子绝不能手软,特别是危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恶性案件,应迅速一抓到底,严厉查处;对不断出现的借故不归、外逃的贪官,要加强防范、追缉;对一家人都在国外的“裸官”要坚决罢免;让贪污腐败分子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这样才能震慑坏人,弘扬正气,安定民心。
贪污腐败是社会最丑恶的现象,贪官污吏是人民群众最恨的人,在法律框架内,从上到下,对贪污腐败进行坚决整治,对贪官污吏来一个“严打”,会大快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