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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罪”与生俱来,这是宿命。“毒树之果”食不得,但不认“毒树”仅食其“果”时常是理性选择,亦是无奈之举。
三十年中国改革“摸着石头过河”,单脚支撑,趟着趟着走,这是宿命。“原罪”的救赎历程漫长,仅中国经济转轨的终点尚在模糊的视野之外。纵然如此,市场化的人们已不乏“春天的故事”,即使“野百合花也有春天”,“东方红”日渐成为某种失意的怀念。籍此,人们从某种上层建筑重回经济基础,并踏上了一条经济重构的渐进之路。经济重构的实质在于基于现实条件的约束与改革供求的差异而实现经济再造的理性预期,其中充满试错、收获、纠偏与救赎。三十年足矣,人们日渐认识到,中国经济转轨必须结合中国政治市场的竞争结构、政治利益集团及其间力量的对比关系,否则无以正确把握中国经济转轨的方向、深度与广度。毋庸置疑,这源自“原罪”,行于救赎,终于远方。
“原罪”本与“毒树”脱不了干系,“原罪”的救赎与“毒树”排毒相伴。人们无法否认中国改革,正如人们不能无视春华秋实。纵然是“毒树之果”,饥饿的人们亦该对其怀有一颗感恩的心。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厂长负责制、现代企业制度、模式、三角、特区、科技园、自主创新,等等,不再是“单车手表缝纫机,呢毛华达料子衣”,而是“康庄大道”,“低于一千万不嫁”,等等。但城乡二元结构依然,这是宿命的体制,这是血汗工厂的“原罪”与“毒树之果”。同样,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政府官员与民营企业家之间依然是分化与鸿沟,有意识形态的,有主义的,亦有问题的,尚有面子的。单单民营企业家显然不足以承受中国改革的“原罪”之重,否则,既是不公,更是“毒树之果”。小草不能总以哲人的姿势冷眼看人间风雨,“民”当回归,公民社会即国民社会。
在中国民本主义的梦想里,社会应该具有田园诗般的温情与和谐,道德则是管理社会的最佳工具,然而,这是永远无法寻及的“桃花源”。实践证明,法滞法置社会盛产伪君子,不能永远冀望“圣君贤相”,民主法治是制度兴国之路。
治理结构失衡的题中之义在于多元主义与共同治理的生长,单极政权边际修正或自我革命的勇气无疑是通往和谐之路的关键,其成因在于,正确定位单极政权自身的治理边界对于其策动的体制转轨的效率与效果具有决定性意义。对此,转型中国定会给出生动的例证。
2006年12月3日
2008年10月22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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