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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交警高速追车只为罚款
■ 记者 鲁晟 文/图
■核心提示:
最近,各地不断有轿运车(商品车专用运输车)司机向《现代司机报》“司驾热线”反映,路上有交警、路政拦车检查和罚款。
为了解真相,记者搭乘轿运车北上吉林长春、南下山东济宁、西至山西晋城,往返数千公里。不仅亲眼见证了辽宁葫芦岛市高速交警为了罚款疯狂追车的情景,还在山西东阳关超限站体验了被“扣”十小时的酸甜苦辣……

葫芦岛高速交警追车拦车。
一辆警车闪着警灯、鸣响着警笛,左挪右闪地不断超车,在高速公路上一路飞奔。车里的警官一边用高音喇叭对着一辆轿运车喊着:“靠边停车!靠边停车!”一边试图用警车车身来阻挡被拦截的车辆……
这样的场景不是警匪片中的惊险镜头,而是记者的亲身经历。
国家禁止追车
9月17日,记者搭乘一辆轿运车从河北前往吉林长春。7时52分,在京沈高速公路辽宁省葫芦岛市路段,一辆车号为“辽P0596警”的警车就是这样追逐着记者搭乘的轿运车。警车是一辆中华牌轿车,后窗上标有“高速交警”、“葫芦岛二大队”等字样。
其实,早就有司机向《现代司机报》“司驾热线”栏目投诉:葫芦岛高速交警有追车罚款的习惯。
国家早就三令五申,禁止交警等执法人员在执勤中实施追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除外。”
公安部2006年1月1日起实施的《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简称《工作规范》)明文规定:“除交通违法行为人驾车逃跑后可能对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安全有严重威胁以外,交通警察不得驾驶机动车追缉,可采取记下车号,事后追究法律责任,或者通知前方执勤交通警察堵截等方法进行处理。”
追车只为罚款
“辽P0596警”的警车把我们的车拦下后,两位交警并没有下车,而是叫司机马师傅把驾驶证、行驶证都拿到警车处。“暂扣”以后,交警丢下一句“到前面XX公里处等着”,就催促我们赶紧到前面等着他们。
司机的驾驶证、行驶证被扣了,但交警却没有出具暂扣凭证。无奈,我们只能继续前进,去交警指定的地点等着。这个地方是个高速路出口,已经有一辆货车在这里等候“处理”。出口处的标牌指示,该出口可通向葫芦岛二大队。
等了一会儿,警车呼啸而至,他们又追到了一辆轿运车。
几位司机立刻围住警车,希望事情能早点结束,尽快赶路。
自始至终,两位交警都没有下车,也没有出示任何执法证件,身上的反光背心将警号遮得严严实实,根本看不清。(为方便记录,姑且称坐在正驾驶座位上的交警为交警甲,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的交警为交警乙。)
交警甲一板一眼地说:“知道你们违法了吗?”
司机们都很茫然。
“你们的车超载了,你们的车超长了,知道吗?”交警甲说,“交罚款吧。”
看司机们没有动,交警乙说:“怎么,不服?要我把管交通的叫来吗,还是要到我们队里去处理?”
司机们异口同声地说:“不用,不用,我们认罚。”
事后,司机马师傅告诉记者,如果去队里,还要交停车费等乱七八糟的各种费用,不值。如果把交通执法人员叫来,那司机们会被罚得更多。
罚款缺少依据
“辽P0596警”警车里的两位警官不仅违反《工作规范》对正常行车的货车进行追车和罚款,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的规定。
《工作规范》专门对“查处机动车超载违法行为”作了详细的规定:“对有超载嫌疑的车辆,应当指挥机动车驾驶人立即停车接受检查,并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经检查,确认为超长、超宽、超高的,当场制作简易处罚程序决定书”。
而记者所见到的情况完全不是这样。
从追车拦截到“暂扣”证件,直至收取罚款的全过程中,没有任何交警出示证件,也没有对车辆进行测量等检查,交警全凭感觉进行执法。
执法丧失权威
“上一辆车罚了1500(元),你们怎么办?”坐在正驾驶座位上的交警甲说。马师傅唯唯诺诺地问:“请问是什么理由罚款?”“这还用问吗?你自己不知道吗?要不,我把路政叫来,他们知道理由。”交警甲横了一眼。马师傅不敢接话茬:“能不能再少点?”“少点?你知道路政要罚多少吧?”交警乙威胁着说。一同拦下的另外一辆山东牌照的货车司机连忙帮腔:“少点吧,赚不到钱呀。”马师傅接着话题说:“是呀,赚不到钱。我们一共3辆车,就优惠点吧。”就这样磨了一会儿,交警甲松了口:“一人500元,赶紧交钱。”“这罚单上是不是要写上‘超载、改型’?还要给其他交警留下点理由吧。”交警乙一边写一边自言自语。
几位司机连忙求饶:“都帮忙写全了吧,照顾照顾,就别给后面的交警留理由了。”交警乙抬了抬头,没有吭声。
几位司机连忙掏钱交罚款,换来交警乙早就开好的处罚通知书。
山东司机最先拿到处罚单,上面写着“超长、超载、改型”,最后罚款500元,扣2分。
山东司机哀求着说:“能不能不扣分了?”
其他几个司机也连忙叫嚷着不要扣分了,后面的罚单果真就没有扣分的处罚。
处理完,马师傅一上车就告诉记者:“在他们眼中,追的不是车,也不是危险,而是我们口袋中的钞票。”
再次见到追车
不久,记者再次发现有警车追车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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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勘查车停在路口守株待兔。 |
当我们被葫芦岛二大队处罚后,行驶大约10公里左右就进入了葫芦岛三大队的管辖区。记者发现路边停着一辆悬挂“辽P0391警”车牌的警车。该车是长城牌SUV,车后门上有“事故勘查”字样。
我们的车刚超过警车,就听见后面警笛声响起。“不会又是追我们的吧?”记者问马师傅。
马师傅紧张地看着后视镜,慢慢地回答:“恐怕是的。”

发现目标后,事故勘查车连忙追车、拦车。

拦停货车后,个别交警假装正经的下车查看。

又一辆倒霉的轿运车被事故勘查车成功拦下。
这次,两个交警追上我们后,下车转了转,再次“暂扣”马师傅的驾驶证、行驶证,让他到前面的服务区停车等候处理。
正说着,两个交警又在路上发现了目标,立刻上车,拉响警笛急追而去。
服务区也罚款
我们前面的服务区叫“塔山服务区”,车刚进服务区就发现有一辆车号为“辽P0598警”的警车在里面巡视。

塔山服务区内,许多司机正围着警车等候处理。
一见我们的车开进服务区,这辆警车就靠了过来。里面的交警向马师傅喊到:“把驾驶证、行驶证拿过来。”
马师傅连忙告诉他们,证件已经被收走了。服务区的交警才不再理我们了,他们正忙着对其他车辆进行罚款。
“辽P0391警”的警车来到了服务区,等待处理的司机立刻围了上去,记者发现一共有4辆货车被他们“暂扣”了证件,都没有出具暂扣证。
“辽P0598警”的警车前面也围满了人,都是接受处理的司机们。他们围在警车周围,为罚款数额的高低讨价还价。交警们如菜贩一般应付着,不管如何,司机都逃不了要缴纳数额基本一致的罚款,罚款的理由也就那几条。

塔山服务区外,一些黑车正等候去交通队接受处理的货车司机。
■记者手记
不能为罚款而人为制造交通隐患
高速交警违规追车罚款,绝不是偶然现象。早在2006年就有司机向《现代司机报》“司驾热线”反映这种现象。2007年还有司机专门写信,投诉“在京沈高速公路350公里至450公里路段上”,经常有警车在追逐货车进行罚款。
如今,记者亲眼目睹葫芦岛二、三大队警车疯狂追车罚款的情况。他们应该知道,警务人员追车如果导致交通事故,他们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据《检察日报》报道,今年5月25日21时,辽宁省台安县公安局巡防大队代理副大队长许军带领警务人员执行巡逻任务时,私自发出追车命令,追车过程中发生意外,导致警车内3名警员当场死亡,1人重伤。许军因涉嫌滥用职权罪被台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高速公路上追车罚款的危险性更大,特别是超载货车,往往因为货物过重容易导致刹车失灵或刹车距离增长。一旦被这样的货车撞上,后果不堪设想。
也正是基于对追车罚款危害严重性的认识,相关法规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车辆。”
葫芦岛的高速交警,请抬起你们紧踏油门的脚吧,不要人为制造一些向司机罚款的理由,更不要为了罚款而人为制造交通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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