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里的博客
南开大学跨国公司研究中心特聘教授,英国金融时报特约撰稿人。

百度:道德背叛

发表于 2008-11-24 12:05:30

百度:道德背叛

仇里

 

“百度是一家媒体吗?”

这是与朋友闲聊中,提及被央视曝光的百度朋友的疑问。

面对这个提问,我一时还真不知道如何回答。说它时一家媒体吧,百度没有自己的采编人员,仅仅是将网络信息加以统计处理;说它不是一家媒体吧,百度比任何一家媒体都更具影响力,可以轻而易举地影响大众对事物的观点。

朋友看我语塞,便摇头晃脑地阐述了自己对百度门的看法。在他的观点中,百度无疑归属媒体的范畴。

一旦这样认定,百度赖以生存的核心盈利模式的法律问题就出现了。因为国家是不允许私人或私营企业涉足新闻领域的;并且根据中国的广告法规,媒体为虚假广告开绿灯是严重的违法行为,百度通过竞价排名,干扰了公众对信息公正性的判断,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但是,百度从2000年至今,其竞价排名虽然被人质疑,但是并没有任何国家政府机关对其行为进行管理,更别说司法机关对虚假广告信息的调查了。并且在2003年文化部颁布的《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上,也主要是针对人民网、新华网、新浪网这类信息发布的门户网站,并没有将从事搜索服务的网络公司纳入其中。所以,按照法无禁止则可行的原则,百度无疑是合法而且合理的。

“这样的认知必然产生法律监管的空白,所以说,百度之所以能够高速成长,与创始人李彦宏摸透了中国的特殊国情密不可分。”朋友这样总结对百度危机的看法。

确实也是如此,百度充其量不过是Google的模仿者,但凡模仿,必不是以技术创新来驱动增长的。百度在中国之所以能够乱拳打死老师傅,就是放弃了产品创新而更关注于市场应用和推广;而这方面,显然是Google的软肋。

而在百度的广告中,更是打出了“百度更懂中文”的大旗,暗讽Google是听不懂中国话的外国人,不断强调百度中文搜索功能的强大。2003年超级女声的事件行销,众多的粉丝聚集在百度贴吧,为自己喜欢的歌手助威,更是让众多的受众记住了百度贴吧的存在。

但是投机的成功也让李彦宏有了小鸡变老鹰的梦想,这种得意忘形让他以为自己的地位已经是东方不败,没有任何人可以撼动得了,更忘却了自己赢利模式的基础是建立在对公众信息知情权和公正性的挑战上。而面对各方对百度干涉信息公正透明的质疑,李彦宏一直装得很傻很天真,面带猪相,内心明亮,闷声发大财才是要务。

上市成功后,百度的市场地位更加强大了,而操纵媒体的欲望和行为也更加肆无忌惮,新闻公关就是他开发的第二个盈利模式,三鹿危机公关的败露不过是冰山的一角。不仅利用影响力来干涉信息的公正与透明,更是把客户的利益凌驾于公众的道德之上,百度已经剥下披着的羊皮蜕化成为一个活脱脱的百毒教了。

事实上,教主李彦宏忘记了,法无禁止并不意味着自己的行为合法而高枕无忧,曾经的《广告法》让一些欺诈虚假广告从纸媒上无处藏身,而李彦宏却逆市而上为这些骗子提供了一个更广阔的传播平台,谁能说不久的将来没有针对信息检索处理类企业的法规出台?

遗憾的是,李彦宏太过自信也走的太远了:面对央视的抨击,不过是撤销了部分客户的竞价排名;但同时又声称,这些客户可在提交许可文件后重新使用竞价排名,百度显然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原罪。其实,中国的很多企业不都多少带有原罪的色彩,那些地产新贵不多是依靠官商勾结、商黑勾结而崛起的吗?但他们多少还知道韬光养晦,不能见光的东西就不要拿出来晒,更不要将这些下三滥的把戏视为自己的葵花宝典。

所以,做人和做企业,都不要挑战公众的道德底线。用句老话说,“不是不报,时辰未到;时辰一到,全部报销。”百度不仅仅需要为自己的道德背叛买单,更是需要反思自己商业模式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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