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新媒体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lawyer@ifeng.com
京ICP证030609号 本站通用网址:凤凰网
客服电话:(010)84458487 客服邮箱blog@ifeng.com

目的﹕
希望透過是次討論會,能讓本澳各大專院校學生增加對《維護國家安全法》的認識及了解。屆時將邀請澳門及香港的相關學者和嘉賓,希望能為本澳各大專院校學生與學者提供一個討論空間,並藉此讓學生交流想法,從而減少對《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擬工作當中的一些疑慮。加之,希望藉此討論會,能夠培養澳門大專生對政治及社會議題的敏感和興趣。
屆時討論議題﹕
一. 國家機密誰來定義?
二. 澳門社團與外國社團聯繫會否犯法?
三. 誤觸國家機密的後果?
四. 互聯網言論自由誰保障?
五. 新加入的準備行為定義夠清晰了嗎?
六. 公眾知情權誰保障?
活動由澳門大學學生會、澳門科技大學學生會、澳門高等校際學院同學會、澳門理工學院公共行政高等學校學生合辦
————————
取消函见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1594
————————
相关报道
媒体指澳门基本法第23条立法草案即将出台
http://news.ifeng.com/hongkong/200810/1020_19_837898.shtml
2008年10月20日 10:48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0月20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澳门特区政府即将提出《澳门基本法》第23条的立法草案。行政长官何厚铧周三晚将与行政会委员、立法会议员、澳区全国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主要社团负责人座谈,公布有关的立法计划及咨询安排。
据悉,特区政府还将接着举行多场简报会、咨询会,广开渠道,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及广大居民对23条立法的意见。
《澳门基本法》第23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澳门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早在2002年下半年,澳门社会已就23条立法有过广泛讨论及形成较高共识,但因一些外部因素而暂缓。行政长官曾明确表示基本法第23条要不要立法不存在讨论空间,在其第二任期内一定会完成这项重大工作。在特区政府公布的2007至2009年度公共行政改革路线图中,也把“跟进《基本法》第23条工作”列为重点内容。
请登录以后再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