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蓝的空间
公民监政,走向民主的第一步!
http://blog.ifeng.com/820542.html
发表 管理 分类 简介 头像 功能 音乐 友情链接 模板 个性域名

2008-11-25 23:19:56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心灵随笔 | 浏览 2607 次 | 评论 0 条

    今天一上网就看到一个“消息”,据说王佳小姨已经接到通知,最高法院已经核准“杨佳案”二审死刑的判决。这就意味着杨佳的生命在未来7天之内在这个世界消失。此案也将以6+1条生命代价但并不不那么“完美”的方式落幕。

    对于有基督信仰的人来说,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的生命无论贵贱、贫富都一样重要。杨佳的生命和因杨佳而死的警察们的生命同样如此。

    。“杨佳案”整个案件从头到尾,都是不应该发生的悲剧。仅从"杨佳案"起因和结果来看,事件的发生并不是杨佳以正常人的身份(非精神病、非邪教徒)就疯狂的导致上海警方造成六死四伤那么简单。是什么事情让一个喜爱户外运动、热爱生命、并且喜乐、阳光男孩变成一个“心狠手辣”的凶手地呢?虽然我等“主人”到如今都还是处于"不明真相群众”之列。但从案件发生后所陆续显示的一丝一缕信息看来,怪异的社会制度和社会各阶层的不平等,才是造成如今人与人之间充满戾气的局面。杨佳和上海6死4伤的警察都是这种局面的受害者。

     假如我们的社会制度能够公平对待每位公民,各个阶层没有特权;假如在普世价值面前我们每个公民的权益受到侵害后都有效途径追讨正义;假如我们社会有健康的信仰和道德,使其人与人之间充满尊重和爱。杨佳案还会发生吗?我们的国家还会有这么多“突发性群体事件”吗?

     杨佳案件带来的教训和反思是沉痛和深刻的。这不仅是生命的代价,而是对我们国家公民和某些组织严厉的一个警告。如果我们的这个社会还让“造成这个局面的罪恶”继续存在,就算杀千百个杨佳也于事无补,这个社会也不会真正的和谐。

      也许某些组织想以杨佳一条生命,来达到“杀鸡儆猴、杀一儆百”,来维持社会稳定和谐的作用,那绝对是痴人说梦, “瓮安事件”、“陇南事件”就是最好的证明。

   最后,求主守护好我们的国家、让她早日民主、自有、富强;求主 看护好这片土地上的人民,让其生活在公平、健全法制环境下,永远幸福、喜乐、平安!

   

0
上一篇 << 假如我是哈警或者假如我是林松林…      下一篇 >> 汶川周年祭祀——由“含泪大师”…
您还没有登录,请登录以后再发表评论。

博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