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原来有句话: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
今天,汉子提议:全世界“精神病”联合起来,向社会的丑恶现象战斗!因为就在刚才,我从阿满的文章看到了这么一条:如下。并在留言中对专家大有不敬之词,对自己的鲁莽在此深表歉意!
仔细寻思,我们的专家太有才了,我们应当向他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并对他们的良苦用心表示钦佩!因为我国的法律规定:
《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这样一来,社会上有些合情合理又不合法的、大快人心的、不明真相的事就可以干了。因为我们是“精神病”。有法律和专家给我们做保障!有良知的“精神病”们,赶快行动起来!
哈,今天你精神病了吗?真是太精神病了。
呵呵~~~很好的提议,那个提出标准的家伙才是神经病呢!
砖家
我完全符合。
中国还真需要有良知的精神病!
祝元旦快乐!(凤凰公益专题http://bbs.ifeng.com/zhuanti/200812/commonweal2008/)
茶,给您拜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