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探员警署内强奸报案少女
香港旺角警署发生骇人强奸案。

本周一(24日)晚上,一名探员以查案为名,将一名报失财物的19岁少女强奸。事件被揭发后,该探员一度失踪,警方高层大为紧张,指令西九龙重案组倾巢出动四处寻找“警察强奸犯”。26日,该探员在同事劝说下自行返回旺角警署自首,其后迅即被立案控以一项强奸罪,今天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
消息称,报称被强奸的19岁少女,较早前因财物失窃报案,由旺角警署值日队调查,后被通知先行回家等候调查结果。
周一深夜,该少女接获姓梁探员来电,要求再到旺角警署提供资料。据悉,双方先在警署附近酒吧见面,稍后,梁探员表示要深入了解案情,半哄半推下将少女带进警署认人室,单对单详谈。
少女回家后向男友哭诉在警署认人室遭到强暴,二人苦思一夜加一个上午,终于在本周二(25日)下午2时许,少女由男友陪同到新界一间警署报案,警方接案大惊,急忙安排女警替她录取口供,并在案发现场(认人室)套取指模及搜证。
同一时间,涉案的梁探员也来到警署,准备“上中班”,敏感发现东窗事发,离开警署逃遁。
那边厢,警方根据女事主的指认,追寻涉案探员,发现他刚刚离去,因案情严重,加上涉及警署人员,将案交由西九龙重案组第四队接手侦查,女事主送院检验,并通令各警员寻找梁探员下落。
梁探员东躲西藏,26日前往一名休假同事家中求助,就是这位同事对梁探员展开“思想动员”,劝他投案,傍晚6时,梁探员终于同意自首,由同事通知上级。
香港市民一贯对警察十分信任,警署也是市民公认最安全的地方。此案,警察在警署作案,对香港警察无疑将产生极大伤害。现在香港已有媒体告诉市民,少女报案“应由家人陪同”——警署变成黑窝了。
涉案探员梁X仲(29岁),已离婚,加入警队十多年。他的同事称,梁不烟不酒,性格沉默内向,对他涉案多表愕然。
据说这位梁探员逃跑前还到警署内的枪房交了佩枪,还算没有走到极端。若此人持枪逃跑,又不肯自首又不肯投降,发生一场枪战也是可能的。
这件事告诉人们:世道险恶,千万小心。
痛心!
唉```警察也是人,何况是一个离婚了的警察...
我优点不敢相信。香港?警局里?
拜托,凤凰网,我刚刚发布的留言触犯了谁的天条?“警察是人民公仆人民保姆,天职是除暴安良,岂能做此禽 兽 之事?”这话有什么错?
嘿嘿,程老师最喜欢讲这种带点黄色的案件!!!
上面那位道兄说程老师最喜欢讲有点沾荤案件的,重点在荤,总体来说脱发和荷尔蒙分泌旺盛有关哦!
完了,香港也有“特色”了!
完了,香港也有“特色”了!
有何奇怪?
少女好运,多亏生活在港,还有机会讨回公道。如果生活在大陆,那就惨啦,
杀勿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