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评论
《华商报》评论部凤凰网官方博客

2008-11-28 14: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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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志安专栏
    随着中国改革进入第三十个年头,转型期的中国社会正在进入改革深水区。
    在向公民社会的转型过程中,常常要经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伴随着社会控制的降低,经济的快速发展,全社会各阶层对改革形成高度认同,即便政府官员和社会上有权势的集团在改革过程中通过寻租获得大量利益,但由于经济的高速发展带来整个社会各阶层整体性的福利增长,整个社会对腐败常常能够暂时保持容忍。第二阶段,随着经济发展速度的下降,腐败的加剧,各种社会矛盾开始显现和加剧,而这时,政府常常还习惯运用过去“成功”的逻辑管理社会。由此,社会开始进入一个转型期的不太稳定时期,政府的管理方式也开始受到挑战。第三个阶段,如果政府能够顺应时代的发展,那社会矛盾的尖锐化常常也会演变成催生新治理模式的契机,这就要求尽快构建一个独立的司法体系,为社会寻找一个公平的游戏规则。由此,整个社会将再次进入一个相对稳定期;反之,社会转型期将会很长。
    今年以来,伴随着全球经济危机,以及国内近两年对经济的调控措施,中国经济增长的速度的下降已经基本没有悬念。由此,寄希望高速的经济增长来维持全社会对改革的共识已经越来越艰难。今年以来,无论是瓮安事件,孟连事件,还有前段时间甘肃陇南冲击政府机关的事件,还包括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尚未完全平息的出租车连续罢运事件,其间虽均有程度不同的经济背景,但深入分析这些事件的原因,多数都有指向制度设计不尽合理的共性特征。这说明,目前尤其是底层民众内心存有强烈的不公正感,而这种不公正感正在不断突破民众的忍受程度,在这种背景下,“群体性事件”的突发、多发就不难理解。
    从世界范围看,社会转型期的 “群体性事件”基本上难以避免,只是规模有大有小、时间有长有短。从这个角度讲,政府大可不必对有限度的群体事件过分紧张,带有经济诉求的街头群体行动,其实都是转型社会难以完全避免的。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将这些行为控制在有限度的范围内。从社会学的角度讲,这些行为也是转型社会民众利益表达的一个方式,如果过分压制,反而会产生更多的负面能量,从而将全社会置于更危险的境地。依笔者的观察,目前政府在处理类似问题的时候,确有类似的苗头。比如罢运,政府一方面满足罢运司机的部分诉求尽快平息事态;另一方面则是政府部门极力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据说现在某些省份正在制定禁止罢运的管理条例,这可能是一个危险的举措。其实,当重庆出租车司机通过类似行为赢得部分权益后,可以预见其他城市的司机一定会效仿,但政府应该做的是,尽早让出租车司机的罢运行为规范化,从而将罢运对市民的出行影响降低到最低的限度,而不是制定一个不会出现罢运的管理目标。因为政府或许管得住罢运,却解决不了劳资矛盾。只要劳资矛盾存在,就一定有劳资冲突。
    但是,上述论述并不意味着政府在进入转型期就可以简单地消极应对,毕竟其间的社会矛盾凸显会对各阶层的民众产生强烈的不安全感。更须注意的是,许多针对政府的暴力行为已经构成了对政府管理方式的挑战,如果不能有效应对,整个社会的稳定都将受到干扰。但问题的关键在于,面对这一事态,政府应该遵循民众的意愿,在新的基础上学习新的管理方式,而不是不容许社会上出现反对的声音和行为。由此,在政治领域引入创新机制,在司法领域构建一个独立的司法系统,这是我们平稳度过转型期的唯一途径。 (作者系资深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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