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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澳大利亚的新南威尔士州的一个法庭诉讼案引起了公众的关注。一位23岁的男子因暴力袭击他人和持枪企图谋杀他人被判有罪,入狱服刑已经一年了。本来这个案子就算结束了,可现在旧帐重提,罪犯大喊冤枉,他要起诉他当年的女教师,声称是这个女教师让他走上犯罪道路的。与此同时,女教师因与该案有关被教育部解除公职,现在也在起诉教育部的不公正待遇。一时间,一案变三案,错综复杂,扑朔迷离。
原来,这位叫大卫的男子,17岁那年因行为怪僻,被转到一所专门管教这类学生的特殊学校。该校的女教师安娜正好跟丈夫离异,独自居住。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两个人一见钟情,开始了8个月的“师生性爱恋”。后来,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媒体没有透露,我也不敢臆造故事情节),女教师就跟大卫一刀两断了。本来大卫就不太正常,这下子就更受不了了,他对安娜进行人身暴力攻击。安娜也知道引火烧身了,赶紧求助于法庭。法庭向大卫发出“暴力禁止令”,不允许他靠近安娜。可大卫是不撞南墙不死心,不顾禁令,连续不断地攻击安娜,最终,他因持枪企图谋杀安娜、她的男朋友和她的女儿而获罪入狱(当然他还打算把他们都杀了之后自己饮弹自杀)。
现在,大卫起诉安娜和州政府,说由于“师生恋”破裂的原因,他沮丧,内心受到创伤,有自杀和他杀的幻觉和自闭症。在法院的复审过程中,法院也发现大卫在校期间,女教师安娜有不检点的行为。比如她穿着很性感的比基尼指导学生的游泳课,结果在其他师生的众目睽睽之下,大卫把安娜扔进游泳池里。校长也曾经警告过安娜,认为她经常与大卫在教室里私下交谈有悖教师的身份。法官认为,大卫的犯罪行为与这个“师生恋”的破裂有很大关系。
现在,该女教师安娜出庭为自己辩护了。她说她跟大卫只是朋友关系,因为他对她进行人身攻击或自杀威胁她才结束关系的。另一方面,大卫一再强调他们之间有性关系,而且说他们已经计划订婚了,他还是她孩子的生父呢。可是当法庭追问做爱细节的时候,他却说他想不起来了,也说不出来她身上有什么胎记,足以证明他看到了一般人看不到的部位(说不定性关系是他的主观臆想)。现在这个案子还在审理之中,他们俩之间到底有没有性关系还有待于追查个水落石出,因为这对三个案子都至关重要,但是这个“师生恋”的案例却引起人们的深思。
到底该不该发生“师生恋”,这是人们一直关注的热门话题。这其中小学校里不太可能发生,大学里即使发生了,因为都是成年人,也不会涉及法律问题,唯独中学里的“师生恋”恐怕在哪个国家都是禁忌。首先人们普遍认为,青春期的少年少女们身心都是在发育阶段。他们情窦初开,感情纯真,经受不了感情上的打击。在师生恋的关系中,教师因为年龄大,总是占据着优势和主导地位,因此受害的往往是学生。其次,各国都有相似的保护未成年法律,禁止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因此,“师生恋”发展到性关系,受到处罚的当然是教师了。如果这个事件的性关系成立,那么,安娜受到的处罚还算轻的呢,在别的国家可能要被判处监禁甚至死刑呢。不过也有人持不同的意见,觉得如果是真诚的恋情,应该支持。日本有一个电视连续剧《魔女的条件》,讲的就是中学里发生的师生恋。男学生在外面受人欺负,在家里受母亲的管制,没有一点幸福可言。他跟女教师发生了师生恋之后,找到了自己的人生目标和作男子汉的尊严。女教师也不顾一切地爱着男孩子,在学校大会上公开发表“爱情宣言”,不惜丢掉教师的工作,解除跟男友的婚约,跟男孩私奔,最后两个人终于幸福地走到一起。
“师生恋”恐怕是一个永远都说不完的话题了。不论你是反对还是赞同,你或许都会面临这样一个问题:如果你的孩子卷入了师生恋,你该怎么办呢?
作者:赵何膺,2008年11月29日

BigUncle闲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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