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派出所辖区民村正在进行新农村示范工程建设,听说是上级市政府领导高度关注示范建设工程,是上级政府领导重视的一项工程,据说也是一项创新工程,现在创新可是很时髦的事情。据说为了统一规范建设,由镇政府具体实施统一规划建造的,由某建筑公司统一承包,由该村书记统一负责协调的,这是比较新风尚的做法,也算是创新吧,现在这个示范建设工程已到完工验收阶段。
新农村示范建设原本与公安派出所扯不上什么关系,可现在偏偏扯上公安派出所了,而且,很快有事情找到我们派出所来了,这是怎么回事?原来,承包新农村建设某建筑公司,将此工程全部由贾某以项目经理形式再承包,实际上贾某是以私人承包此建设工程的,所谓是“挂靠”的形式而具有建设施工资质,这也算是我们社会现实一种特色。
我在工作中碰到此类问题多了,也曾经关注了解此类建筑工程事务,据从事此类建筑工程人士透露一些做法。这是一些什么样生财之道?很多建筑公司就是这样招揽建筑工程生意的,就是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许可具有法定建筑资质建筑公司,私下允许某些人以“项目经理”形式“挂靠”建筑公司,每年交纳数额可观“挂靠”费,然后这些“项目经理”以“挂靠”建筑公司名义对外承包建筑工程。
还有一种做法,就是具有国家建筑资质建筑公司承包建筑工程,再把承包建筑工程全部或部分转包出去,这样挣钱来的容易些,这样双方都有好处。据说这样的“项目经理”特别有本事有能力,就是能拉来建筑生意,这样的做法也是建筑行业一个公开的潜规则,合法经营建筑公司难做生意,不规范或不合法经营建筑公司好做生意,这样的建筑市场长久下去必然会出乱子。
我在思考着:我们很多建筑工程出事情是否与此有关?很多建筑工程引起纠纷就是由此而来。这方面的学问可大着呢,作为我们派出所警察也是根本搞不清之所以然的,但此类引发纠纷或群体性闹事事件,一些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往往有意或无意推却责任或放任不管,却往往牵涉派出所很多警力,作为公安派出所来说,这是无法推却的事情,事情闹大了更不得了,现在很多事情就是这样来的,我们派出所民警自讨苦吃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这也是没有的事情。
我又在思考着:整治这样潜规则可不是一个地方能够整治有效果的,得从全国范围来考虑从立法层面上解决问题。一个高度发达市场经济应该是什么样?要让合法经营人企业家有钱赚,要让不合法经营的企业家破产,要让不合法经营企业家在我们社会无立足之地才是。
话又说回来了,这个项目经理将一部分装饰工程再转包给该村村民华某承包,据说是村书记出面介绍给华某做的,算是做点好事,现在华某承包装饰工程全部完工了,可就是拿不到承包装饰工程款。这是怎么回事?这个贾某来个避而不见,有的时候还推三阻四的,说是村书记介绍工程就由村书记负责结算什么。这个华某见拿不到承包装饰工程款,就开始急了,就动手把自己承包各新农村示范农宅大门电动卷闸机拆卸下来,说这是由他出面向有关工厂采购的,采购款还没有付呢。
这样的房屋该如何移交?村民们闹起来还得了?很快,镇党委政府领导要求所长过问此事,要求派出所维护新农村示范建设工作秩序,要求处理违法人员。所长是新上任年青所长,对党委政府领导要求事情一向是很重视的。这也难怪,老所长传经之宝主要一条就是和镇党委政府领导关系非搞好不可,事实上也必须如此。你想想,现在所长进当地党委班子了,这意味着完全接受当地党委领导,事实上也无法拒绝来自当地镇党委政府领导对派出所要求。毛主席他老人家说的好:事情都是一分为二的,每件事情都有它自身的两面性。我们现在不少人就是忘了这一点,不是极左就是极右,是我们社会的老毛病了。
提高了派出所所长待遇,公安队伍多了些副处级干部位置,调动了一部分中层领导工作积极性,派出所也得到当地镇党委政府更多支持,可由此也给派出所增添不少工作任务,当地镇党委政府领导对派出所许多工作要求,作为派出所所长来说拒绝起来也难,除非,你这个所长不想干了,至少也得调整到其它派出所任职了,事实情况也是如此。
话又说回来了,所长很快部署所责任区民警黄警官进行相关调查,事情与我们所领导掌握的情况差不多,这个事情有点难办,完全是建筑工程纠纷,我们派出所难以处理妥当,现在的问题就是我们该如何向镇党委政府领导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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