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涤明的博客
凤凰博报 由你开始

2008-12-05 11:12:41

浏览 248 次 | 评论 1 条

  老支书郭成志举报腐败嫌疑遭被举报人报复而惨死一案,现形了一套完整、合作有序的“出卖举报人机制”:警察发现有人“藏有”举报材料,立即带到派出所;派出所将举报人交给举报人所在地政府驻京办;驻京办控制举报人以后再联系当地政府;然后当地政府派人日夜兼程赴京“接”举报人;再然后地方官员向被举报人告密;再然后呢,不用说是举报人被报复。
  大概,警方与地方政府控制举报人是在执行一些我们并不知道的规定,属于合理合法,肯定不犯任何错误。但是迫害举报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却正因为有了前面那一套“合法程序”的帮助与配合,才得以实施的。
  举报材料转了一圈以后总是落在被举报人手里;所举报的问题最终往往由被举报人亲自处理;举报人最后总是逃不脱被举报人的“如来佛手心”,惨遭迫害、追捕,甚至性命不保,这种情形每每令我们眼镜大跌、大惑不解;而对于举报信息的泄密,有关方面又总是三缄其口、讳莫如深。这一次,《中国青年报》的报道终于让我们看到了一次“合法出卖”举报人的全过程。笔者的第一反应,除了震惊,立刻悟出了一个重要的、十分重要的警示:千万不要举报腐败!因为,我不敢保证自己不遭遇警察检查,而一旦遭遇检查被发现了举报材料,谁也不敢保证你明天去哪里吃饭,你得脑袋还能不能继续吃饭!我这样说该不是耸人听闻吧,因为郭成志老同志的遭遇绝非个案。无需列举,仅被新闻曝光的举报人被迫害致死案件,怕是能装满一筐了。小的不说,就说沸沸扬扬的阜阳“白宫”举报人李国福死在监狱一案吧,到现在还没有最终结论吧?
  要求通过“正常途径”反映问题,原则上、理论上都没错;问题是,什么“途径”才算“正常”,“正常途径”又能解决多少问题?比如老支书所在地群众对记者说,“从知道人死到成立专案组只用了8个小时,可是我们举报已经好几年了,上面也不来查,怎么老郭一死,查得这么快,人都抓起来了?”——“8个小时” PK“好几年”,说明什么?“正常途径”不解决问题,而解决问题却需要举报人付出生命的代价。基层能解决问题的话,没有人愿意进京“告御状”,可是“告御状”如果要冒生命危险,那么今后“告御状”的人也不会很多了。基层不解决问题,“御状”又不敢告,这正是腐败分子愿意看到的。
  常言道,莫做亲者痛仇者快的事情。那么,现在有关方面的有序合作,何尝不是在做着举报人痛而腐败分子快的事情呢?国家保护公民访权利,鼓励群众举报腐败线索,那么这种背景下,“出卖举报人机制”又是如何形成的呢?
  
  http://zqb.cyol.com/content/2008-12/04/content_2457186.htm

上一篇 << 18万亿壮举之忧      下一篇 >> 山西版抓记者的焦点还是权力PK监…
您还没有登录,请登录以后再发表评论。

博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