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检察院“招安”博客是司法监督的双重进步
司马平邦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有幸和其他40多位博客的博主一起到北京市检察院采访参观,是纯粹的博主采访团,虽然由头是北京市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但当我接到邀请的时候,还是吃惊不小:写博客居然可以登堂入室,再不用举着记者证就可以进入执法机关采访了。
在此,我见到了鼎鼎大名的北京西城区反贪局局长张京文,他是2007年度中国十大法治人物,电视里见过多次了,还是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吴春妹、全国十佳公诉人邹开红。
这日的采访分3部分,先是一个发布会,由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本才向前来参观的博主致欢迎词并介绍院方基本情况;之后是与该院优秀的检察官有一大段的自由交流,算是本次活动的重头彩,张京文介绍的检察机关情况至少对我来说差不多是给小学生上课,比如,检察院和反贪局的关系、检察院和司法部、政法委的关系、检察院和纪检部门的关系,一一道来,最有价值的是他对中国的检察机关、反贪部门与台湾特侦组的相似与不同,被他讲得明明白白,还有中国检查机关与美国FBI的同类关系,甚至是我之前想到没想到的,以前我一直以为FBI就是个特务组织。
惭愧。
在对中国司法现状的认识上,很荣幸,本博主与这位中国十大法治人物接近,都在乎中国现状,都认同从中国实情出发改良中国的司法与执法。
不过,我或者也能代表一些博主对执法机关确实所知甚少。
最后部分,是参观北京市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图片展览,中国的检察机关,在1970年代四人帮横行中国的的“砸烂公检法时代”曾被取消了3年,以前有个电影《戴手拷的旅客》,于洋主演,就表现过这段事情,现在看来,那真是个荒唐的年代。
对,还有一个不能忽视的段落是,中午在检察院的餐厅吃了一顿工作餐,很香。
以前,作为记者进法院、公安局、检察院采访最正常不过,但作为博客的博主可是第一次有这样的“待遇”,这至少证明博客作为一种“准媒体”已经得到司法机关的某种程度认可,虽然有些时候还会被人问“你有采访资格”吗?看来互联网媒体真正颠覆传统媒体观念的时候为期不远了。
天下写博客的,当因此而更有信心。
当然,更重要的一点是检察院作为国家执法机关对媒体和大众的开放姿态,博客是最能兼具媒体和大众双重属性的互联网平台,把几十位博主请进检察院,无疑是司法监督的一个进步,据张京文介绍,在欧美国家,对执法机关的监督主要是由媒体和大众来完成,而没有中国特色的信访和举报机关;其实,我觉得北京检察院“招安”博客其实正可以理解为执法机关与大众监督的主动靠近――据我分析,中国的许多不平事除了事件本身的内容引发民愤外,司法监督的不足往往也会衍生更多的负面效应。
当然,对我来说,检察院一行亦感到若真的完成有效的司法监督,一个博主的法律常识和法律意识却是最急迫需要补上的一课。
什么是“和谐”,走这一趟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
中国的执法机关若都有北京检察院的开放觉悟,相信中国目前所面临的社会对立至少可以削减五成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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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博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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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招安吧
司马同志:昨天发帖子就你写的那个杨教授的问题说了一点看法,发在梅兰芳那篇文章之后的跟帖中,没想到被你删除。你就这么鸡肠小肚、妇女心肠吗?你还算个爷们吗?这么不容得别人平心静气的评论?可怜!真是把你高看了。既然不是爷们,也就不值得看你这不男不女二义人的文章了。 呵呵,今天哥们对你不客气了。
人不但文章要好,格调也要好,不然,你可能也就像郭沫若那样,只是写文章的痞子。
你被招安了?
你写的文章缺少平和中正,需提防走火入魔
显摆,,,,,,,,,,,,,
呵呵, 看来楼主是被谎言洗脑的80,90 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