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涤明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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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有无限权力,后有权力野蛮

发表于 2008-12-08 19:00:39

今年10月,山东新泰农民孙法武赴京上访时,被镇政府抓回送进精神病院20余日,签下不再上访的保证书后被放出。记者调查发现,在新泰,因上访而被送进精神病院者不是个别。相应医院承认许多“病人”是上访者。而当地政府表示信访压力巨大,若出现越级上访,会受上级处分。(12月8日《新京报》)
  把正常的人送进精神病院,是一种非常极端的野蛮行为。而这种野蛮行为,一旦变成有组织的政府行为,由自上而下的领导指示指挥,那么令人担心这种行为在某些基层会不会成了“山寨法制”?
  地方领导怕群众越级上访给他们“丢丑”,从维护“地方形象”、官员政绩,说白了也就是维护与官帽和升迁有关的官员个人利益的动机出发,希望地方保持一个虚假稳定、矛盾解决在基层的假象,因而不惜动用一切手段截访。官员也是人,我们或许应该理解他们作为常人所具有的私念,理解他们保官帽、盼升迁的心态。但是,人的私念可以有自由想象的空间,但是不正当的念头能够付诸实施、变成事实,这就成了为所欲为、无法无天。
  把正常人变成“精神病”关起来,剥夺人身自由,严重违背宪法精神、严重违反法律规定、严重侵害公民权利,然而,这种野蛮作法对领导个人来说并不冒太大的风险,闹大了顶多也就是上级纠正、批评教育了事。就算再严重一点需要赔偿,也是政府赔偿、纳税人埋单。至少要比因截访不力而被上级追究责任的风险小得多。把上访人关进精神病院绝不是新泰地区的发明,而我们也很少听说因为把上访人关进精神病院而被司法追究责任的,甚至都没听说过有谁因此而丢官。也可能是这种原因吧,“关进精神病院”这样的新闻也就越来越多。
  当权力可以让某些不正常的念头、非法的举动无所顾忌地实现,既不受约束、又不承担风险,那么这种权力就成了“无限权力”。尽管从理论上说,法制社会是不存在无限权力的;但是在某些地方,如果法律只约束民权而不能约束官权,那么法律不过是地方官员手上的工具。比如,新泰市强行把上访人关进精神病院,不需要走法律途径,领导一声令下,信访局、镇政府就可以抓人,派出所、精神病院也都要坚决协助与服从,也未见检察院有过什么意见。在这里,宪法与法律原则、制约与制衡机制,全都没有领导的主观意志有效。
  正常人被政府关进了精神病院,公民最基本的权利被剥夺,是因为政府权力的野蛮;政府权力之所以如此野蛮,是因为这种权力在地方可以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成为无限权力。如果地方权力可以无限,那么野蛮行政就不可避免,那么把正常人关进精神病院这样的新闻将不会是我们听到的最后一个。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8-12/08/content_104710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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