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邪的小屋
埋剑绮罗堆,与君长相醉
http://blog.ifeng.com/1288714.html
发表 管理 分类 简介 头像 功能 音乐 友情链接 模板 个性域名

2008-12-10 16:32:41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杂谈随想 | 浏览 2397 次 | 评论 11 条

经常可以看到捉到小偷的“盛况”,犯事的小偷在被捉之后就变成了一个十分“可怜”的人,要么拳打脚踢;要么游街示众……好像还有好多招式一时想不起来,反正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是无穷的。什么花样都想得也来,但是最终的结果是一样的,就是对小偷进行“惩罚”,此时的小偷的那个“惨样”总是能够引起善良的人们的同情,感觉这样对待一个可怜的人太过份了,而且根本就是无视法律的尊严,根本就无视小偷也享受着同样的人权。反正私自对小偷的惩处是没有素质的表现,是没有王法的表现,是有些野蛮的行为。

近日,福建晋江某村的村民村中经常丢失家养的鸡鸭之后,人赃俱获地捉到了偷窃得手正欲离去的小偷,结果这些“倒霉”的小偷的结局也算惨的了:跪在路边示众、沷冷水……当然这样的惩治行为同样引发了争议:“小偷也是人,这样对待人家太不人道了。”“谁给予他们权力这样对付小偷的?”在小偷摇身一变,成为弱者的同时,人性本善的特点淋漓地展现了出来。对于素质相对较低的村民来讲,他们更乐意用“私设的公堂”来惩治小偷,而不是选择送交公安机关去处理,因为那样的话小偷是不会怕的。这是事实。

不管是什么事情都是会引起争议的,特别是在讲法律讲人权的今天,似乎每个人对每件事情都能够说出好多道理来。争议的存在,不论是正方还是反方也都有其成立的观点。对于小偷的惩处,严格来讲当然是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是最正确的选择,一切都依法办事嘛。但虽然现在总在说建立法制社会,但法制却又不是很健全的情况下,一昧地选择貌似正确的处理办法却并不一定是最好的办法。小偷要是能够被送进公安机关那是出门盗窃之前烧了香的了,因为进了公安局的门,公安也拿他们没办法,因为公安的条例和对于一般盗窃行为的处罚条例,对于小偷一般是打不得骂不得还得有吃有喝,拘押时间到了还得客客气气地送出门,假如我是警察的话,遇上逮到的小偷也是很郁闷的事情。

正因为法律不健全,对于盗窃这种相对来讲比较轻的犯罪行为的处罚力度不是很大,导致了许多职业小偷的出现。“盗亦有道”这个词对于今天的小偷来讲根本就是不存在的,我们屡屡可以在公交站和医院看到许多失窃的人在哭泣着,因为有时候那些是辛苦好多年才赚回来的钱,有时候那些钱是东挪西借而来的救命钱,结果在小偷的妙手空空之中,一切美好的希望都化成了空。这就是当代小偷的杰作 ,它们没有“劫富济贫”的理念,因为宝马车中的富人它们连挨上边的机会都没有,它们选择的目标就是与其身份地位相差不多的社会比较底层的人,只要不是同行,只要身上有可取之物就是它们行动的目标。结果在小偷们的高超技术下,失窃的悲剧永不谢幕地上演着。而偶而进了牢房,只不过是小偷们的中场休息时间罢了,明天,一切又重新开始。

小偷既然能够练成高超的妙手空空,就证明一般是比较机灵的人,但机灵却不用在正道上,要说假如是因为异乡打工,生活无着而迫不得已偷些食物裹腹,是可以得到人们的同情和理解的,但作为职业盗贼给人的第一反映就应该是鄙视加反感。当失主们在发现失窃的那一刻的心情大家都可以想像得到,不论价值多少一切都是自己辛苦工作赚来的,凭什么就这样让小偷不劳而获而拿走了呢?每个人在失窃的那一刻想到要是抓到小偷肯定是千刀万剐不为过的,但当看到小偷真的被捉在群众的围攻之中,却又起了恻隐之心。真是矛盾呀。

中国的法制健全过程向发达文明的目标前进是正确的,但总有个国情的问题,当社会上普遍存在职业小偷的时候,对于盗窃行为的处罚力度就应该加强。并不一定比较野蛮落后的方式就不适应于现代社会。乱世用重典,虽说现在号称盛世,但社会矛盾不断该出重拳打击就应该重拳打击,姑息养奸最终受害的还是普通的老百姓。人类社会进入了新的文明阶段,但许多伊斯兰国家仍然对教义的方式来惩罚小偷那就是剁手,当然这样的处罚太血腥了。但没有受过严重处罚的人再犯同样的罪行的机率是非常高的,既然是职业盗贼相信小偷们也是很敬业的,时时刻刻都在上岗工作着这对于善良的人民来讲却又是一份不公平。

面对着软弱的法律,对暴治盗也许只能成为村民们对小偷最好的惩罚方式了,虽然当在暴打小偷的同时自己也可能惹上官司,但这却只能是一种很无奈的选择。只有狠狠地打,打得小偷们看到这个村子就想到被捉之后的“惨状”才能够还村民们平静的生活。

以暴治盗的选择很无奈,但可能是最有效的对付盗贼的办法。在法律不够健全的今天,无奈的并不只是普通百姓,也许要是对于盗窃的行为量刑重些的话,许多小偷会选择改变职业的。不要讲什么小偷的人权,当它们向别人的口袋伸出手的同时,它们出脱下了身上与生俱来的人权外衣。

感谢您走进小邪的小屋,希望在您的轻轻点击之下,能够找到引发您共鸣的文章。点击小邪的博文全集 谢谢!

 

 

本博文同步发表于凤凰博报新浪博客环球网博客铁血论坛

 

链接几篇随想,请博友指教:

谁在破坏城市形象?

萨科奇为什么执意见达癞?

CBA果然不是中超--为“群殴门”处理决定叫好

海军应赴索马里护航的战略意义

中国篮球的发展是应该交些学费的

伤辽足 再写一次足球

索马里海盗需要标本兼治

藏南9万平方公里纷争土地的由来(藏南风云一)

中印战争为什么中国撤军(藏南风云二)ZT

中印战争打不起来(藏南风云三)

马英九有这样的勇气和魄力吗?

传统下的美国梦

尊严如何能够回购?――反对回购赃物!

我的1986:阳光中的星星-台湾空飘汽球记事。

里来的新增国土?

马英九的“善意太极”

中国应该谨慎参与国际救市行动

0
上一篇 << 谁在破坏城市形象?      下一篇 >> 哪些国家曾“伤害中国人民的感情…
  • zhfcheng [2008-12-10 04:47:21 PM]

    今天应该是坐上小邪家的沙发了!

    删除

    小邪.. [2008-12-10 16:47:49 04:47:49 PM]

    我晕,动作够快的。

  • zhfcheng [2008-12-10 04:53:35 PM]

    昨天西安某工地上也发生了将偷东西的人在树上绑了好几个小时,最后公安将绑人者和被绑人者一起带走。

    删除

    小邪.. [2008-12-10 16:54:15 04:54:15 PM]

    呵呵,很无奈 又很正常。

  • zhfcheng [2008-12-10 04:57:01 PM]

    公安应该严惩小偷。其他人最好不要惹上官司,免得自己违法。

    回复 删除
  • 清贫乐 [2008-12-10 08:59:18 PM]

    我不幸被小偷光顾过两次,第一次他们成功了。第二次我及时发现,手机被追缴了回来。我对三只手恨的咬牙切齿,但是,真的要是人为的酷刑惩罚他们,那也不是我想要看到的。关键就是法律不严的问题,还有就是国人喜欢随身带很多现金,这样也给他们想作案的欲望,如果大家都有用卡消费的概念,这样对他们来说相对机会就少很多,另外就是我们每个人都要时刻提高警惕,保护好自己辛苦得来的财产。

    回复 删除
  • 鱼雷卫静 [2008-12-11 02:37:46 AM]

    对小偷应该劳教加职业培训,你说可行否?

    回复 删除
  • 于飞龙 [2008-12-11 09:13:00 AM]

    小偷从古到今都是一种职业,打击处理的多,然而无法根治。

    回复 删除
  • 心谷幽兰 [2008-12-11 10:24:24 AM]

    和博主有同样的感受。我是经常见到这样那样的偷儿被群众打得很惨,从人性的角度来看,都是人生父母养,都是血肉之躯的,确实有点于心不忍。但是从社会公德以及受害者的角度看,自己有手有脚的,不靠自食其力来过日子,偏去干那些伤天害理的事,又觉得打得活该。为何我们的社会还会有这样的现状,社会体制、人的素质、生活环境以及诸多因素是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也存在于博主所提及的法律的不健全,对该方面的打击处理力度以及法律在该方面的空隙,导致该类犯罪毒瘤难以遏制。

    回复 删除
  • 微微建成公司 [2008-12-11 01:20:13 PM]

    每个人都要时刻提高警惕,保护好自己辛苦得来的财产。

    回复 删除
  • 山谷幽兰 [2008-12-11 04:32:23 PM]

    偶也狠小偷!偷了我心爱的手机也偷过随身的包包!

    回复 删除
  • 一棵树 [2008-12-12 03:58:36 PM]

    对付小偷,用新加坡的鞭挞刑法比较好!!!

    回复 删除
您还没有登录,请登录以后再发表评论。

关于博主

小邪..

小邪,福建晋江人. 此博为本人原创随笔,欢迎博友交流 ,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QQ:173879169,E-mail:xxixi@263.net

博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