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为何被台湾司法“纵虎归山”
文/七犀鸟
陈水扁进看守所那一天,很多台湾百姓放鞭炮庆祝。真性情的爆料天王邱毅和立法委员洪秀柱表达庆祝之意,马英九却表示“哀矜无喜”,不鼓励蓝营群众纵情庆祝。
不懂得马英九是不是有先见之明,反正,13日,台北地方法院认为陈水扁作为卸任领袖,无逃亡之虞,准予取保候审,当庭予以释放。
对此,海峡两岸一片错愕。爆料天王邱毅更是直言,这无异于“纵虎归山”。这是一个很贴切的比喻,做出这个判决的台北法官实在让人难以理解,阿扁作为超重量级贪污要犯,党羽遍及朝野,没有逃亡之虞,难道没有串供之虞吗?更可怕的是,阿扁西装革履,风光出狱后的“我胡汉山又回来了”一样的嘴脸,更是让绿营内部反扁力量噤若寒蝉。

那么,陈水扁为什么能够被台北地方法院“纵虎归山”?
一个比较有趣的解释是,台北地方法院准予阿扁取保候审,当庭释放,是台湾司法部门对马英九和国民党当局暗送秋波,赠送的一个绝妙的圣诞礼物。这个圣诞礼物,其实是送到绿营民进党手中的烫手山芋,是破坏民进党明年县市长选举的一个重要武器。民进党不是叫嚣阿扁是被政治迫害吗?现在阿扁出来了,而且肯定要全台趴趴走,与蔡英文争夺对民进党的影响力。
这种说法很有趣,也有些道理,只不过,如果这种解释是真的话,那么,台湾司法竟然拿法律原则作政治交易,基本上是无可救药了。而马英九竟然为了选举政治而放阿扁这个木马病毒到绿营系统,也未免过于冒险,不太符合马英九的作风。而且,上任刚刚超过半年的马英九对台湾司法系统恐怕缺少足够的影响力。
相对比较合理的解释是:
1、马英九“哀矜无喜”的含糊态度

马英九的这种不阴不阳的态度有三害:一则压制蓝营群众被压抑八年要借阿扁入狱一事释放出来的怨气;二则让绿营护扁势力有了口实,你马英九为何对阿扁案件不敢大张旗鼓地庆祝?除了心虚还有什么?阿扁被司法迫害进一步有了“马英九心虚”的证据。三则台湾司法系统的人首鼠两端,马英九作为阿扁关键直接政敌,都想充当老好人,不给予正面支持,司法系统的小弟们又何必当坏人?
2、绿营的护扁动作正在转变成越来越大的政治压力
阿扁是贪污犯这一事实已经被台湾主流社会所认同和接受,可绿营主流势力一而再、再而三的护扁举动,也让台湾民意产生种种怀疑,阿扁案件难道真的是一桩纯粹的贪污案件吗?一点被政治操作的痕迹都没有吗?在目前蓝绿势力之外的第三方力量尚未取代绿营之前,台湾司法系统的人们为自己留条后路也属正常,毕竟,马英九并不能保证100%连任,国民党也不能保证永久执政,万一阿扁势力重新执政,按照以往的历史经验,对阿扁过于苛刻的台湾司法系统的人又怎么会有好果子吃?如此情况下,台湾司法完全不受政治影响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3、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人情因素

因为长期孤悬海外,尽管日本占据台湾那么多年,也无法抹去台湾社会的中国传统文化色彩。按照台湾教授曾什强的说法,与西方社会“法理情”顺序不同,中国传统社会讲究“情理法”,人情往往被放在道理和法律的前面。蔡英文领导的民进党诸公,在阿扁贪污证据如此确凿的情况下,为何迟迟不能与阿扁切割?人情割不断是主要原因。台湾司法系统内阿扁时代留下来的人不少,这些人对阿扁还残留某些旧时代的微妙的情感。当然,这种人情因素不可能被相关当事人形之于口,可文化的威力无处不在。

阿扁被台北“纵虎归山”已是板上钉钉的事实,阿扁在正式入狱前,肯定又将有一场场好戏演出。民意大于泰山,陈水扁最终肯定将走进牢房,问题是,在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下,台湾司法会像对待普通贪污案那样对待阿扁案件吗?基本上不可能。看来,阿扁通往牢狱的过程注定是一波三折,让我们拭目以待。
2008年12月14日于FJAU
相信台湾的法律
成龙曾说,台湾的“大选”就是一个笑话,在我看来,整个台湾都是一个笑话~
闹吧!
闹个不停.苦了台湾百姓
乱说一气,想当然
你这评论难道不是想当然?评论之前多去看看相关报道会让你冷静下来!现在信息渠道多得不得了!不是以前信息不发达的年代了!尤其你去看看邱毅的反应,你就知道问题所在了
受苦的永远都是老百姓
你的这种看法还停留在唐诗宋词元曲时代!要加强学习啊,朋友!
俄共现任总书记久加诺夫在总结俄共失败的教训时说过:俄共失败是基于三点原因:一是垄断权力;二是垄断利益;三是垄断真理。
原来阿扁是一只栓着绳子的"归山虎",那么阿扁咬断绳子快逃吧否则小命休矣!
一个木马病毒放入绿营,太妙的比喻了,等着看笑话吧!!
“捉放曹”陈水扁 [胡忠信] (2008-12-17) 轰动海内外的陈水扁及其家人洗钱、贪渎案,如同曲折离奇的电视剧,高潮迭起,令旁观者无不跌落眼镜。11月11日陈水扁被特侦组要求收押,台北地院同意;12月12日起诉陈水扁之日,台北地院又同意陈水扁“无保释放”。由于审判长周占春的决定与社会落差太大,特侦组决定抗告,在正式进入法律程序审判之前,对陈水扁的“捉放”,如同京剧的“捉放曹”,预示“世纪大审”将是长久且痛苦的梦魇。 按照台湾的《惩治贪污治罪条例》,陈水扁的最高刑期就是无期徒刑,国民党籍的前屏东县长伍泽元就是被求处无期徒刑(贪渎最高没有死刑),特侦组本来可在起诉书明载对陈水扁求处无期徒刑,但是基于政治考量,显然是为了避免引来陈水扁支持者的强烈反弹,最后是以语意不明确但又具有想象空间的“最严厉制裁”求处。正如典型的官场文化,凡事把“情”放在理、法的考虑之前,这种“没有人要做坏人”的踢皮球模糊做法,就给陈水扁及其律师有了强力的切入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