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前,湖南郴州原纪委书记曾锦春非法侵占农民企业家陈贤华的钨矿,并将这个农民“双规”。如今这位“三不倒书记”被法院判处死刑,但县政府迟迟不肯重新确认农民企业家的矿山承包经营权。(东方网12月15日报道)
在一个还残留着浓厚等级制度色彩的国度里,一些“政治待遇”是终身的。譬如,今年网上流行的“精子决定命运”说,一个人的身世决定了他的未来命运;一个人犯了罪,去什么地方服刑也是身份的象征,有的人甚至能到秦城监狱蹲大牢而自豪。由是观之,在某些人眼里,陈贤华被“双规”之所以成了新闻,未必是事件性质恶劣本身,恐怕是他的身份。如所周知,“双规”是接受党纪处分的一个前奏,一个人能否享受“双规”待遇需要两个要件:党员和干部身份。缺乏这两大要件,意味着没有被“双规”的资格。既非党员也非干部的陈贤华被郴州纪委“双规”,有些人对陈贤华的遭遇大惊小怪,大约在于此。
不过,仔细想想,看似荒诞不经的农民被“双规”事件,其实并不算特别荒诞。何以见得?权力意味着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如果说权力意味着腐败还仅仅是某种可能性的话,只要权力受到必要的约束和监督,权力和腐败之间设立了防火墙,那么,权力同样很难有腐败的机会。但是,绝对的权力必然意味着绝对的腐败,因为绝对的权力成生存的土壤是权力不受约束和监督。从这种意义上说,绝对的权力导致必然的腐败,就不值得大惊小怪了。“双规”制度本身就是个经不起逻辑质疑的怪胎(党员干部违犯的是国法,而“双规”则是将司法审查拒之门外,成为一种“私法”),除了纪委书记可以约束监督它之外,别人很难再插手了。问题在于,曾锦春本人就是一个市级纪委的书记,他亲自签发对农民陈贤华的“双规”决定,在郴州的地盘上,有几人可以监督市纪委书记签发的这个“双规”决定的合法性?荒唐的制度必然导致荒唐的行为,不合理的制度造就一批不可思议的闹剧,也就“顺理成章”了。“双规”农民怎么了,只要纪委书记看你不顺眼,别说你是人了,就是条狗,照样可以给你“双规”一次。“看不顺眼的一律双规”,信不信由你!
“双规”,被有人将它称作“四大发明”之后的“第五大发明”。这个发明的正面作用肯定有,但其负面作用可能更大,可能成为派系斗争的武器,成为权力滥用的凶器。农民被“双规”不值得大惊小怪,最可怕的是“曾锦春书记,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有更多的冤假错案在某些纪委人员的旗号下酿成。
“你们可能是我最后一线希望了,救救我吧,我实在没办法了。”时至今日,陈贤华虽然早已结束了双规生涯,曾经靠“双规”手段霸占其财产的曾锦春被判了死刑,但他被霸占的企业依然还没有回到自己手里。这就是真正该大惊小怪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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