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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22 12:30:01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原创 | 浏览 4976 次 | 评论 26 条

陕西宁强天价过路费探秘之二
投诉好似秋菊打官司

■记者 鲁晟 文/图

    张华栋从来没想过,他会成为电影《秋菊打官司》的山寨版代言人。
    “为什么要一根筋去投诉?这样做到底值不值?我也说不清楚。或许,这是一个公民的责任吧……”这家运输公司的货车被扣后,主管张华栋发现,光靠司机在现场求情不解决问题。他转而寄希望于向收费站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开始了耗时两日、费尽口舌的电话投诉求助之旅。

这就是陕西宁强收费站

监督电话无权监督
    宁强收费站站长张红锐向记者出示过一份行车指南,末两行是:按照相关规定,不允许在动态轴重称重仪复测,凡对称重结果有异议者,可依法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投诉。后附一个尾号为1143的监督电话。
    事实上,这部电话根本不在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大楼里。
    该电话位于质监局下属单位,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称量中心办公室。接听这部电话的,是该中心的研究人员,他们的任务不是监督,而是向致电者解释计量设备的精准程度和误差率。
    称量中心的高级工程师刘文(化名)很无奈。自从这部电话被定为监督电话以来,司机的谩骂和求助不断。这个高级工程师,不但要花大量精力处理这些投诉,还要忍受司机不容分说、劈头盖脸的臭骂。
    时间长了刘工发现,省界收费站如潼关、宁强,因路程长,投诉比较集中,关于超重罚款的投诉占较大比重。刘工说,有时他一上午能连续接四五个投诉电话。
    投诉电话通常发生在严重罚款之后。如果罚款不是特别重,大多数司机赶着上路,交钱就走,因此,凡是打电话来的司机,都很委屈、很暴躁,投诉电话成了他们泄愤的渠道。
    1143刚开通的一周没什么动静,“可能司机们也在观望新政策。”称量中心主任许倩钰记得,一周后电话就变成烫手山芋,接电话不但解决不了问题,还要挨骂,谁都不愿接听。但1143既然设在这个科室,科室工作人员理应向司机们解释拐点和误差的重合。所以刚开始那段时间,大家都怕接电话,听多了心理上受不了,过了几个月才逐渐适应。
    “按说在技术上答复就可以,但我们很能理解司机的心情。”刘工表示,有时听完司机哭诉,又于心不忍,他也尝试过和有关部门说说,看能不能“在人家比较严格的政策中,找到一些灵活的处理办法”。
    9月19日10:48,张华栋拨通了1143,刘工接听了电话。记录显示,刘工解释超重660公斤在允许误差的范围内,对当前许多地方打着治超旗号乱收费的不正之风非常愤慨。刘工还表示愿意帮忙联系和协调。这让张华栋燃起了一丝希望。
    刘工说,给省厅、收费中心和相关部门打电话,成为他们本职工作外的义务。尴尬的是,仅有解释权,而非计重收费的政策制定者,刘工他们打出的电话很难奏效。
    9月19日11:10,刘工给张华栋回电。他在电话中无奈地说,已经与有关方面联系,有关方面不予解决,现在他也没办法。
    刘工说:“我们实际上没有监督权。既然1143被定为监督电话,在上班时间内,都尽量保证有人接听——这就是我们能做到的一切。”


处处投诉均碰壁
    在“陕西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强化超限载货类车辆计重收费工作的通告”最后写着,热忱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向省交通、财政、价格、纠风部门举报反映,并公布了7个监督电话号码。
    事实上,如果按这几个号码一一致电,结果只是进入一个不停绕圈无法走出的“迷宫”。货车被扣后,公司法人代表、经理等人分别向陕西省有关部门电话求助,并根据通话清单整理了一份9月18日至9月19日的通话简况。
    18日10:22,我们(指深圳公司方,下同)拨通陕西省公路局办公室电话,对方称这事归路政处管。
    10:23,我们拨通陕西省公路局路政处电话,办公人员说此事不归他们管,找收费公路管理中心。
    如果以制定收费政策的陕西省交通厅收费公路管理中心(下简称收费中心)为中心,这是最短的第一圈。
    11:26,收费中心让车主联系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治超办。两分钟后,高速集团治超办让车主同当地路政大队协商。中午到下午,深圳公司三次拨通西汉高速路政大队的电话。最终,工作人员请示领导后表示,陕西省有文件规定不准复磅,他们无能为力。“文件规定”应由收费中心解释,问题再次被推回给了收费中心。
    19日上午10:22,被罚款的深圳公司的工作人员拨通收费中心电话,工作人员仍表示不归他们管。负责解释和发放文件的收费中心收费科科长郭文团确认,为保证车道畅通,“原则上不允许复磅。”事实上,记者在宁强收费站采访期间,分别在早上、中午、傍晚几个时段经过,并没有看见任何拥堵现象。
    深圳公司试图在其他方向寻找突破。他们持救助函登门陕西省驻深办事处,在办事处内向汉中驻深办事处求助,并致电陕西省纠风办。
    但无论如何努力,他们仍走不出“迷宫”。
    在18日16:50的通话中,纠风办建议找交通厅治超办。3分钟后,治超办让车主找收费中心。车主第三次被推到收费中心面前,和前两次一样,本次致电依然无用。

没人等得起的60天
    “或电话无人接,或不属我们管,或了解一下便石沉大海……堂堂大省,投诉无门!”张华栋非常失望。
    19日17:30,货主下达20日上午9点必须到达成都的死命令,否则货物市场脱销的责任由深圳公司承担。此时,货车被扣已经近45个小时。深圳公司在多重压力下无奈指示司机抄写了检讨书,支付了过路费。
    2006年至今,这个公司被罚款近50万元,主要集中在云南、贵州等地,公司曾申诉过,司机在路上被罚也曾抗争过。结果是几个司机在云南被殴入院。“我们学会了民不与官斗。”张华栋说,“但这次罚款金额巨大,我们有那么一点忍无可忍、破釜沉舟的意思,才想向有关部门讨个说法。我的脑海里一直有秋菊打官司的感觉。”
    就在记者撰稿之时,接到甘肃张掖货车司机王师傅的电话,他们运送水果的货车正被“扣”在沪陕高速豫陕界界牌收费站,收费过磅显示55.4吨,超了400公斤,不仅绿色通道政策享受不了,还要缴纳9930元通行费。
    该车是从新疆库尔勒运香梨送往湖北宜昌,货价约20万元。一路上经过了新疆库米什、星星峡、甘肃柳园、宁夏甘塘、陕西长武等5个超限站,行程数千公里,没有一次被检查出超限。在出陕西的时候却超限了,车主万分焦急。
    然而,投诉处理时间无法顾及他们的焦急。在国家质检总局致媒体的一份答复函上写道:货车司机对计重结果提出疑义,可以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的程序和时限应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的相关规定办理。
    《信访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
    “没有司机耗得起60天。”王师傅这一车梨是从冷库拉出,要送往湖北的冷库。“在路上多耽误几天,梨的颜色就会起变化,卖相不好,损失有可能过半。”


“秋菊公司”怕上黑名单
    然而,这个到处讨要说法的“秋菊”式公司却不敢诉诸法律,他们担心正式提起诉讼会被全面封杀。
    在陕西省治超办11月13日,刚刚下发的一份陕西省交通厅关于落实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黑名单”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交函[2008]901号)里写着:“同一货物装载单位在一年内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装载、配载超过3辆次的……列入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驾驶员及货运企业,自列入黑名单之日起,三个月提出超限运输申请的,公路管理机构不予受理。”
    治超办工作人员解释,“黑名单”这一俗称只是便于理解,为的是通过这一办法,严厉打击超限车辆。这位工作人员指出,该制度最具威慑力的手段是:规定对列入黑名单的车辆驾驶员,发证机关吊销其从业资格。”
    这份文件上还显示,省厅将治理超限超载“黑名单”管理工作作为考核运管机构治超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对在治理超限超载“黑名单”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对管理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男秋菊”张华栋走到了理想和现实的十字路口。一方面,他不后悔破釜沉舟式的投诉;另一方面,他也担心冒险上诉得罪的是多层次、多群体、多部门,他要求记者隐去公司信息,尤其对容易被收费站“盯上”的司机使用化名。“不要说明目张胆地罚,他们就是给穿穿小鞋,也足以让我们关门大吉。”张华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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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8-12-23 05:26:47 PM]

    谁炸掉或者杀死一个。我出一万。留下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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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8-12-23 06:30:05 PM]

    ha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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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8-12-23 07:00:40 PM]

    这就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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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8-12-24 07:11:37 AM]

    严格治理超限是对的,对谁都有好处, 你不超限谁能罚你呢。55吨,怎么称重也是54.5吨,怎么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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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8-12-24 11:07:40 AM]

    陕西宁强这个地方的人很坏.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我曾经拉货路过这个地方,当时这里修路塞车,外地的车都靠边,只有本地的车可以过!当时,路监让我们的车让路,司机不在车上,路监不经同意就进入驾驶室握上方向盘,司机正好回来,以为有人偷开车,一把将这个路监拉下来,这可不得了了,路监立即通知当地公安,很奇怪的是,道路塞车,可是公安马上就到了现场,几个公安见到司机就是一顿电棒,然后不由分说就把司机连人带车强拉到县公安局,真是比强盗还坏! 全国人民,只要能不从宁强路过的就千万不要路过,能少去宁强的就尽量少去,能不去的就尽量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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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8-12-24 01:14:47 PM]

    上三分保险,闯死他.还能赚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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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8-12-24 06:54:18 PM]

    国之悲哀 民之祸害 不除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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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8-12-25 11:25:40 AM]

    砸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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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8-12-25 12:11:02 PM]

    难怪外地5分钱一斤的梨运到上海就要3元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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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8-12-25 01:07:06 PM]

    我出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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