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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24 14:29:26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时政 | 浏览 523 次 | 评论 0 条

陈水扁二度被裁定无保释放,再次验证了中国那句古话——刑不上大夫。

陈水扁有无受贿、贪污,有没有将台湾纳税人的钱据为己有,相信包括众多的绿营民众也心知肚明。

其实,陈水扁将被释放早就从台湾现任领导人马英九口中释放出信息。本月初,马英九在接受外籍媒体采访时曾表示,“特赦陈水扁是可能的”,“但要等到走完司法程序后才能特赦,也就是三审定谳后才能特赦”。言下之意,马英九是要特赦陈水扁了。既然如此,检察总长陈聪明够“聪明”的,当然很快就心领意会马英九言中的玄机。因此在起诉书中虽然指控陈水扁“在公务机要费、龙潭购地案、南港展览馆三大弊案中不法所得七亿八千万台币”,并以“品行欠佳、多次提出虚伪事实掩饰犯行、冀求脱罪、毫无悔意”,“希望法官给予最严厉之制裁”。奇怪的是,特侦组的检察官既然在起诉书中言辞尖锐,但却没有具体提出求刑年限,这就让人疑窦丛生,是检察官不愿得罪陈水扁抑或将“球”传给法官?由法官定夺?而法官也不傻,既然检察官都不提出刑期,法院干脆就放了陈水扁,甚至是做出离奇的“无保释放”。

我们不管放走陈水扁的法官周占春是否有绿营的背景,但马英九在特侦组的检察官起草起诉书时就主动接受“亲绿”媒体的采访,并大谈陈水扁案,向陈水扁示好的意味明显,这无疑为“扁案”定调,向检察官和法官暗示:释放陈水扁。一审裁判“无保释放”陈水扁后,检察官虽做出了抗告动作,其实那只是个假动作,为的是平息蓝营民众的愤怒。试想,法院做出“无保释放”的裁决后,怎么可能在第二度庭审中收回原先的裁定呢?这不成了自打嘴巴的闹剧吗?再者,法院收回一审裁定,也容易让民众疑为政治力介入司法,使马当局难堪。

由此想来,台湾前情报头子叶盛茂是够冤的。他只是将国际反洗钱组织的情报透露给当事人也是台湾最高领导人陈水扁,自己没有得到一分钱好处,却获十年重刑。而前“国安会秘书长”邱义仁被羁押五十天后,却要交出五十万台币的保释金才能放行。这些陈水扁昔日的走卒,为陈水扁贪污洗钱卖命,个个落得可悲下场。反观陈水扁将不法所得装进自己的口袋里,羁押后却得到“无保释放”。这就是台湾所谓的司法独立,公平正义?  

当然,现在关不关陈水扁已不重要,陈水扁毕竟已在牢里度过一些时日,其执政期间的斑斑劣迹已昭示台湾大众,陈水扁已失去号召力。毋庸置疑,昔日万人之上的陈水扁一朝被羁押,其政治资本几乎消耗殆尽,陈水扁几乎成了一个稻草人。而民进党又舍不得与陈水扁做切割,这样必然损害民进党清廉政治的形象,给今后的选举造成负面影响。相信有政治智慧的民进党高层可能也意识到,马当局在揭露陈水扁的贪腐案后又将其释放,其实是在害民进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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