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平之谁是谁非
若批评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
http://zpcp.blog.ifeng.com
发表 管理 分类 简介 头像 功能 音乐 友情链接 模板 个性域名

2008-12-25 17:06:47 编辑 删除

浏览 11670 次 | 评论 47 条

这是一则很八卦的命案新闻。北京一名27岁的男子赵某杀害了女朋友的母亲吕某,并埋尸4年。近日警方侦破之后,赵某声称,他和女友闹矛盾后找吕某调解,吕某陪他喝酒,趁其酒醉之机与他发生了性关系。赵某恼羞成怒,愤而杀人。
  从媒体的报道看,法院采信了这个说法。尽管赵某杀人后将吕某一张储蓄卡拿走,并从中取走5万元现金,同时犯下了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但法院在二罪并罚之后只判了他死缓。媒体报道男子的说法之后,还找到了吕某的前夫证明,吕某曾在酒后称要和女儿一起嫁人。但是媒体并没有报道吕某的亲人的说法,或其他质疑赵某说法的言论。显然,从“人咬狗”的新闻本性出发,媒体宁愿相信它是真的。
  法院的从轻判决,是“根据赵雷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等综合因素”作出来的。我并不主张死刑,只是想说,显然,因为赵某这个很难证实的陈述,他得到了法官一定程度的谅解。而在社会舆论方面,他甚至可以得到一些支持。网上就有人说,这女的色胆包天,该死。一些貌似理性的人说,他的心地过于纯洁,而且太冲动了。
  这还不是最典型的案例。我记得有一个电视节目,曾经绘声绘色地讲述一桩“爱情悲剧”。一个男人残忍地杀害了他的妻子,并分尸投入大渡河,但是他对着镜头动情地回忆着自己杀人的原因:只因为太爱她,怕失去她,忌妒心重,才导致命案。他单方面讲述的故事得到了电视台女记者的同情,被当作既成事实来报道。尽管女方娘家人认为他在说谎,但节目对这方面意见只是一掠而过。显然,电视台要的并不是事实真伪,而是煽情的故事。
  去年媒体也报道过一起发生在北师大校园的命案。一对来自内蒙古的年轻恋人发生矛盾,男的将女的砍杀。事后,男的一再对媒体讲述女的对他不忠,怀孕流产的孩子不是他的,甚至说她的处女血不是“殷红色”而是“淡紫色”,可见有假。“我是男人,可以流血流汗,就是咽不下这口气。”媒体同时强调,他“高高瘦瘦,戴着近视镜,一个文弱书生的样子”。这个俊秀男子的“血性”同样得到了喝彩,故事的结局同样是,他得到了轻判。
  我并不否认,这些命案中的谋杀者的讲述有可能是事实,就像宋江怒杀阎婆惜的故事也有可能是真的一样。但是,媒体在报道这些新闻的时候,应该尽可能地克制“黄色小报”的冲动,不予置疑地把它们当作事实来报道。毕竟还存在另外一种可能,那就是他们在说谎。假如是这样,媒体报道无疑是对受害者的污名化,让受害者家属的痛苦雪上加霜。如果法官也被“黄色新闻”牵制,那就愈加荒唐了。
  我更感兴趣的是,这些讲述或者本身具有,或者是在利用,良性婚恋伦理的世俗偏见,来为杀人者赢取道义。通常都是,被害人只是在法律上是受害者,但是在道义上被描述成不忠、不贞或不伦的负面形象;杀人者只是在法律上犯罪,但是在道义上他们是“男子汉”,为了尊严,“是可忍孰不可忍”。在一些卫道士那里,他们是维护道义的英雄,那些女人们则死有余辜。
  假如这些故事是真的,媒体并没有意识到,正是这些暗含体谅的报道和饱含鼓励的舆论,造成这些谋杀者的狭隘心胸和残忍手段;假如他们是在撒谎,那么媒体的“黄色小报”冲动和公众的观念偏见,就可悲地被他们利用了。他们在对女人施行残酷的暴力之后,轻而易举地赢回了道义。

0
上一篇 << 野蛮拆迁中的犯罪不受追究?      下一篇 >> 消费爱国论为什么别扭
  • 凤凰网友 [2009-01-27 07:04:27 PM]

    媒介应该尽量的报道客观事实,防止出现媒介审判,干涉司法。

    回复 删除
  • 凤凰网友 [2009-01-28 12:01:10 PM]

    你不是很崇拜西方吗?西方不是一直在攻击中国的死刑吗?这回法院在死刑上慎重从事,你怎么又来反对呢?再说了,法律是很专业的问题,凭一则新闻你就来抨击中国法律,你是不是太急不可待了?

    回复 删除
  • 凤凰网友 [2009-01-28 12:04:23 PM]

    类似的案件发生在欧洲一定不会判死刑,你怎么说呢?用双重标准看国内国外,你可真得主子的真传!

    回复 删除
  • 凤凰网友 [2009-02-05 03:43:17 PM]

    我觉得是重男轻女的问题

    回复 删除
  • 凤凰网友 [2009-02-06 09:08:24 PM]

    死人很可怜,他们不会说话,已经不能替自己再做任何说明或控诉,所以很容易成为别人作贱的对象. 面对这些不能对质,不能证明的说法,为什么我们的法官和记者都能相信?并成为裁判报导的依据?若真的如此,"官方"算什么呢?

    回复 删除
  • 凤凰网友 [2009-02-06 09:16:26 PM]

    呵呵,这个煽情的电视台和长平一样,要的只是那么个情绪,事实不重要

    回复 删除
  • kank [2009-02-15 11:28:22 AM]

    媒体报道的东西要辩证的来看。

    回复 删除
您还没有登录,请登录以后再发表评论。

关于博主

长平 

专栏作家。曾任《南方周末》新闻部主任,《南都周刊》副总编辑,现为南都传播研究院首席研究员,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

博文相关